8月8日上午,省公安厅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推进不佩戴安全头盔治理工作现场会,传达贯彻省领导相关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推广保亭公安局“随手拍+电子警察”治理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成功经验,部署开展“戴头盔 平安行”交通安全守护行动。
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保亭公安局加茂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和该局交通管理大队指挥中心“随手拍+电子警察”“现场警力+线上警力”现场执法模式,观看了相关汇报片,听取了保亭、三亚、白沙3个市县公安局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治理的经验介绍以及省公安机关“戴头盔 平安行”交通安全守护行动方案。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省领导先后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推广保亭经验,提出全省可推广的方案,降低两轮电动车交通伤亡事故亡人率。保亭公安局以“随手拍+电子警察”模式为突破口,整合道安委、局机关、派出所、交通铁骑、巡防铁骑、乡镇、村居工作人员和网格员等力量,积极向社会要警力,迅速形成人人参与交通违法治理的新局面。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学习借鉴保亭、三亚、白沙成功经验,向社会要警力、向科技要警力、向宣传要警力,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推进落实,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据了解,2023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1037起,死亡178人,这个数字与群众安全意识不强、驾驶人群参差不齐、处罚管理难度较大息息相关。为提升全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省公安厅决定于8月10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戴头盔 平安行”专项行动,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通行的普通公路、城市道路主要路段、交叉口等重点路段实行每日常态化整治,做到“三必查”,即上下班高峰必查、周末必查、3日以上重要节假日必查。同时,通过增强宣传引导,强化肇事肇祸分析研判,开展精准专项治理,进一步提高全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降低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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