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当事人章某给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锦旗,感谢承办法官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协调,最终被执行人同意支付案款、利息及仲裁费等合计100万余元。
据了解,陵水法院执行局受理了章某与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后,承办人员立即了解案件经过,开展走访调查,如实记录案件执行过程中掌握的所有信息。同时,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到庭履行付款义务,并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车辆、证券、银行存款等财产信息进行调查。
虽然承办人员与被执行人沟通不顺,但通过多次耐心地对被执行人做工作后,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全面分析疏导,最终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章某返还购房款、利息及仲裁费等共计100万余元。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