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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开展民政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全省一单”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4-01-03

  各市民政局、数据资源局,合肥、宿州市政务服务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 号),进一步提升全省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省民政厅会同省数据资源局决定开展全省民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全省一单”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全省一单”工作,是优化政务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省内通办”和“跨省通办”的重要支撑,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实现民政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各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统筹实施清单要素

  省民政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52个省级以下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行使层级、申请材料、受理条件、承诺时限、办理流程、办理深度和结果名称等要素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安徽省民政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全省一单”(2023版)》(附件),市级事项35个,县级事项44个,乡级4个(其中市县均须认领事项31个)。各市民政局要组织做好本辖区各级清单认领及实施清单编制工作,经本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审核后,及时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和部门网站等渠道同源发布、动态更新办事指南,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精准的办事指引。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地民政部门请于2024年1月5日前完成实施清单要素编制并发布办事指南,不得擅自变更“全省一单”相关事项要素,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等,切实做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向省民政厅报送。实行即时动态调整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调整机制。事项清单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全省统筹要素需要调整时,各地民政部门应及时向省民政厅反馈,由省民政厅评估后会同省数据资源局统一进行调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民政厅高爱菊,0551-62999785;

                   省数据资源局郑军,0551-62999634。

  

  附件:安徽省民政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全省一单”(2023版).xlsx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3年12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mz.ah.gov.cn/xwzx/tzgg/122097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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