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存量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3〕801号)要求,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拟申报中央财政补贴存量生物质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2024年1月2日至1月4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否存在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套取国家资金等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将异议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传真或邮件反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鹏隽 联系电话:2819333,2823713(传真)
邮箱:dlc@xjdrc.gov.cn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02号 邮编:830002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1月2日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竞争配置存量生物质发电项目中央补贴申报表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竞争配置存量生物质发电项目中央补贴申报表
发改委管理员
电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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