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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民政厅关于申报2023年新增限上养老企业一次性奖励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3-12-28

  各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根据《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对新增限上养老企业进行一次性奖励的通知》(晋民发〔2022〕29号)要求,现就申报2023年新增限上养老企业一次性奖励项目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年1月1日以来注册并备案,且养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年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年度营业额达到500万元(含)的养老服务企业或社区连锁养老服务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新增限上养老企业一次性奖励申请表》(附件1)。

  (二)申报企业登记注册证明。

  (三)申报企业养老备案证明 。   

  (四)申报企业养老服务人员名单及持证证明。

  (五)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2)。

  (六)申报企业2022年度财务报表。

  (七)申报企业简介(包括不限于基本情况、管理及服务模式、功能配置等情况)。

  (八)《新增限上养老企业一次性奖励汇总表》(附件3)。

  (九)按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各市要严格审核申报项目材料原件,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提供加盖属地民政公章的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各市民政部门要积极宣传扶持政策,认真组织申报,经实地查看后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项目申请报告和项目申报材料报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附件:1.《新增限上养老企业一次性奖励申请表》

        2.《申报企业承诺书模板》

        3.《新增限上养老企业一次性奖励汇总表》

  山西省民政厅

  2023年2月1日

  联系人:白明芳 牛琰凤  0351-6387397

  主动公开(全文公开)



原文链接:https://mzt.shanxi.gov.cn/tzgg/202312/t20231225_9453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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