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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关于印发〈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重庆市民政局 作者:佚名时间:2023-12-2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老年食堂建设,进一步提高基本养老服务、特别是老年助餐服务供给能力,促进老年人、特别是孤寡老人就餐便利化可及化,更好实现惠民有感,特制定《关于印发〈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方便大家进一步了解《通知》,现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一)出台背景

  老年食堂是嵌入城乡社区,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助力,为社区(村)老人提供多样化就餐服务的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今年3月,袁家军书记在万州梁平云阳调研时强调,“要加强社区工作保障,优化配置公共空间,拓展居家养老、老年食堂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公共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社区的温暖”。为此,我局结合实际,出台《通知》。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五部分:一是指导思想,二是基本原则,三是目标任务,四是主要举措,五是工作要求。

  (一)关于指导思想。深入落实“惠民有感”工作导向,聚焦老年人、特别是孤寡老人就餐不便问题,着力建设一批老年食堂,优化一批助餐模式,打造“渝悦养老”服务品牌,用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检验主题教育成效,为全市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做出新贡献。

  (二)关于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多方协同,二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三是聚焦需求、注重实效,四是数字管理、优质服务。

  (三)关于目标任务。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和区县工作基础,提出:年内新建完善500家老年食堂,打造100家示范老年食堂,让群众看得见、吃得好、得实惠。其中,8月底前第一批主题教育期间,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开展建设,每个区县至少建设1家,力争全市建设200家。9—12月第二批主题教育期间,在全市范围推开老年食堂建设工作,力争再建设300家老年食堂,打造100家示范老年食堂。建议根据月均服务人次、就餐满意度等指标,择优评选100家示范老年食堂予以5万元/家的奖励。

  (四)关于重点任务。共七个方面:一是利用存量闲置资源优化布局,二是统一规范建设标准,三是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四是积极探索数字支撑,五是做实老年人就餐优惠,六是加强老年食堂运营扶持,七是积极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五)关于工作要求。一是精心组织实施;二是加强协作配合;三是及时报送情况;四是广泛宣传引导。

  三、核心举措

  年内新建完善500家老年食堂,打造100家示范老年食堂,根据月均服务人次、就餐满意度等指标,择优评选100家示范老年食堂予以5万元/家的奖励。

  四、执行时限

  自即日起长期执行

  五、专业名词解释

  老年食堂:嵌入城乡社区,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助力,为社区(村)老人提供多样化就餐服务的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


原文链接:https://mzj.cq.gov.cn/zwgk_218/zfxxgkml/zcjd/wzjd/202308/t20230803_12212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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