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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起法治人才培养的共同责任,上海法院推进院校合作再出“重磅”!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12-09

  11月18日,冬日暖阳乍现,一场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对话”在国家法官学院上海分院里如火如荼开展,来自全国20余家合作高校的“特聘教授”与上海法院“实务专家”代表汇聚一堂,围绕“加强院校合作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发表真知灼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谭滨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院校合作

  探索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

  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推动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为“持续培养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指明了方向。

  落实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和两办《意见》,人民法院该如何作为,从何处发力?

  作为上海法院院校合作的重要举措之一,日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按照《全面深化新时代院校合作承担法治人才培养共同责任的落实方案》要求,策划百名人民法院人才进高校、百名高校老师进人民法院的“双百行动”,经由20余家合作高校、科研院所推荐产生首批“上海法院特聘教授”291名,并组织全市三级法院择优推荐审判业务专家和骨干、业务标兵和能手、资深法官等236名纳入“上海法院实务专家库”,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探索新的路径。

  在当天的座谈会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为20余家合作高校、科研院所特聘教授代表颁发聘书,并明确双方将加强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实务研讨、互聘互派、智库共享等方面的合作,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

  

  “法学院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但不是唯一阵地,高校老师是法学教育的重要承担者但不是唯一的教育主体。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占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阵地方面,人民法院作为重要法治部门不应缺席。”谭滨说道。

  受聘的特聘教授代表对上海法院持续深化院校合作的“重磅之举”感到欣喜,纷纷在座谈会上表示肯定和期待。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钱玉林表示,“本次活动是贯彻落实两办《意见》,进一步深化院校合作、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的最好实践之一。”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郭延军指出,上海法院积极推进院校合作,为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解正山认为,此次院校合作意义重大,能打通“书本上的法律”与“生活中的法律”之间的堵点。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力希望,院校能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共融共育、共同发展的目标。

  而受聘的实务专家代表们也深感肩头的责任重大,未来任重道远。“我们将始终以法律职业精神和法治实践成就促进法学学科发展,以法治实践滋养和支持法学学科发展,共同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人才保障。”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罗开卷在座谈会上谈道。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庭法官、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业务标兵何建称,自己一边工作,一边读取博士学位,可以说就是院校合作共育的“产品”。他表示,院校合作缩短了从书本到实际的距离,打破了教学与实践的脱节,促进了理论与实务的互动。

  “特聘教授+实务专家”

  共话法学教育合作与发展

  人民法院、高校深化合作,做好法学教育“文章”,必须先回答好“办什么样的法学教育”“怎样办法学教育”“为谁办法学教育”的问题。

  

  “法学教育所培养的法治人才应该具有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使命感。”“培养法治人才要基于国家战略和社会发展。”“要坚持法学研究服务实践需求。”……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王勉青、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钭晓东、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程淑娟等纷纷在座谈会上发表了真知灼见。

  “要培养学生的群众工作意识和综合运用能力。”“要推进学科的交叉融合。”……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范黎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榅平等围绕培养方式交流了观点。

  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如何更好地处理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是与会者关心的话题,也是本次活动的题中之义。

  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施鹏鹏提出,构建法学教育和法律理论体系,要加强高校与实践部门的联系,加强跨学科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现代法学编辑部主编赵万一表示,要发挥审判实践的指导作用。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法律系主任李峰认为,上海法院处于司法改革的前沿,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提供了丰厚的样本资源。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国柱表示,“要借助上海法院的审判高地、实践前沿和开放窗口优势,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段磊提出,希望能邀请上海法院的授课讲师团队进入校园,为法律硕士进行系统性的授课。上海政法学院教务处教授赵运锋希望,继续发挥已经形成的特色实务课程、“庭审进上政”品牌等合作成果作用。

  此外,部分教授、专家还就如何在人才培养中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提出意见建议。如,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伟臣提出,希望引入外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一套由国家顶层设计,法学人才培养单位、人民法院、检察院等法律职业界、社会公众多方参与共建的评估制度。

  上海法院重视与高校合作,共同推动法学教育发展。今年以来,积极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课程。如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联合开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诠释与司法实践》公共选修课,党的二十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办主任乔蓓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朱川担任了课程讲师。

  又如,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在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合作开设《司法实务》2023年春季课程,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开设《司法前沿》课程,等等。

  作为实务专家代表之一,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奉贤新城人民法庭副庭长、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业务标兵陈蓓表示,将弘扬上海法院人精神,落实好实务教学“带头人”的主体责任,让法学生走进人民法院,把实务知识带进学校、带进课堂,资源共享,促进良性互动。

  协同共育

  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

  就在三天前的11月15日,上海法院首期实习法官助理开班动员会也在国家法官学院上海分院召开(?点击查看更多)。作为全国首家省级高院牵头开展的实习法官助理项目,该项目在“探索法学专业学生担任实习法官检察官助理”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

  院校合作是老话题,如何激发新活力,取得新成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宝在座谈会上提出,“要保障双方之间的合作能制度化、常态化运作,还要实现合作内容方面的程序化。”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登谅表示,要分工明确,特别是加强对实践和案例的研究,才能发现真问题。

  针对这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联系方面的问题,谭滨进行了回应。他表示,将不断加强人民法院与高校之间的密切联系,通过丰富上海法院的资源供给、开放更多的岗位给专家教授挂职锻炼等方式,持续搭建实务界与理论界的桥梁,努力缩小两者之间的“隔阂”。

  

  当前,面对许多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上海法院法官队伍也存在一些不适应、司法能力不匹配的地方。比如,上海作为代表我国深度参与国际合作竞争的城市,承担特殊的历史使命,对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产生大量需求。

  “上海法院涉外案件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我们期待各位特聘教授能一起协助我们加强对各类通行规则和外国法的研究,培养培育上海法院涉外审判人才,共同提升上海法院法官涉外审判工作能力,为提高上海涉外司法审判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贡献力量。”谭滨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副主任张文亮分享了人大法学院在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方面的经验做法。比如,通过开设实务课程、开展专题讲座等方式,让涉外审判进课堂;与多家法院签订涉外审判人才培养协议,开展涉外审判系列课程;与各家法院就我国涉外法律修改、涉外司法疑难案件等深入探讨,提升涉外审判的专业度和水准。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曾加强调,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涂龙科提出,要找准合作双方具体需求,有的放矢,实现合作的提质增效。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徐俊就知识产权领域的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三点设想,他指出,此类人才培养一要面向国际竞争,二要面向产业规律,三要面向社会治理。

  “特聘教授是我们最强‘外脑’,上海各级法院要切实用好高端人才的知识才智,并且主动加强与特聘教授的沟通联络,认真听取特聘教授的意见建议。同时也希望各位特聘教授今后能多到上海法院走走,多提宝贵意见建议,不断推动上海法院法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提高,推动上海法院工作再上新的台阶。”谭滨说。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5/2023-12/06/content_126992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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