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是结婚后一起住的房子、一起开的车子,我就没多想,先付了钱……”2022年2月,离异多年、带着女儿独自生活的何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与自己情况相似的沈某。两人年龄相仿,都是奔着结婚去的,因此在互相了解过对方的家庭状况后就开始谈婚论嫁。可没想到,才认识几天,沈某就以装修婚房的名义向何女士借钱。而随着此后相处过程中的一次次借款、赖账,何女士才逐渐发现,对方并非如他所说的那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甚至,对方在感情上也不是真诚地想要和自己结婚过日子,而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花花公子”。
相识之初,沈某对何女士说自己在一个事业单位工作,是一个小领导,名下有七、八套房产,在外地还有一套四合院和几处门面房,每年靠收租就能赚180余万元。何女士觉得对方条件不错,而且很真诚地想和自己步入婚姻殿堂,加上又是熟人介绍,就对沈某十分信任。因此,当沈某在认识没几天后就提出要借3万多元用于装修二人的婚房时,何女士尽管连婚房都没去过,还是立刻给对方转了钱。
当时的何女士处在找到如意郎君的喜悦里,她先是带着自己的女儿和沈某的女儿倩倩一起去旅游,旅游归来后又和沈某计划买车、交换结婚见面礼等婚前准备工作。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沈某多次许诺由自己买单,却都以“身边没现金”等理由赖账或请何女士母女垫付。
几个月后,何女士渐渐发现了不对劲,比如沈某总到自己家来却没带自己去过他家、正在装修的婚房也从没带自己去过、借出的三万多元最后只还了一万元、还有一次次让自己“垫付”却没有归还的钱款。
很快,何女士了解到,沈某不带自己回家的原因,居然是他家里还住着他的前女友。不仅如此,沈某除了和倩倩的母亲有过一段婚姻外,还曾离过四次婚,也经常换女朋友,是个名副其实的“花花公子”。而沈某所说的经济状况也都是假的,沈某其实没有工作,除了目前居住的老宅外没有其他房产,平日里仅靠出租老宅的空房间维持生计,而所谓的“正在装修的婚房”也是子虚乌有。甚至,二人交往期间沈某支付的部分开销,其实都是从何女士借给他的3万多元“装修费”里支出的。
发现真相的何女士多次向沈某讨要总计2.4万元的欠款,但始终无果,沈女士便选择了报警。得知何女士报案后,沈某立刻归还了所有欠款,何女士对沈某出具谅解书,公安机关对沈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可是,沈某并不仅仅是个不真诚的结婚对象。2022年底,另一名被害人找上门来。
原来,早在2022年1月,沈某送女儿倩倩去学车的时候认识了倩倩的教练傅先生。闲聊中,傅先生说起自己老婆的工作很辛苦,沈某便说可以把傅先生的老婆安排到自己工作的单位来上班,并暗示傅先生给了自己共计6500元“好处费”和价值约1000元的烟酒。
此后,沈某一边对傅先生说事情已经办成,一边又以疫情为由拖延“入职”。为了让傅先生夫妇相信事情已经办成,沈某还于2022年2月给傅先生家送去了两盒年货,谎称是单位发给傅先生老婆的。2022年6月,夫妻二人到沈某所说的工作单位打听却得知并没有沈某这号人,便向沈某提出讨回“好处费”。直至2022年12月,夫妻二人还是没有讨回钱款,便选择了报警。
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通知后,沈某前往派出所投案,并归还了相应钱款。但是,他先后两次虚构事实,编造理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他人借钱或要钱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2023年5月,该案移送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沈某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依法判处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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