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10月10日电 记者10日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贵州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刘文新(正厅级)涉嫌受贿、行贿、洗钱一案,分别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贵阳市贵安新区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日前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洗钱罪等对刘文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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