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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播偷走公司摄像器材,还拿着去拍了演唱会……

来源:上海政法综治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10-09

  公司618活动宣传在即,

  价值四万多的相机却不翼而飞,

  一番调查后发现,

  始作俑者竟是公司里的女主播,

  她还拿偷来的相机去拍了演唱会……

  周先生是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的摄影师,

  6月13日下午,

  他正打算为公司拍摄宣传视频时,

  发现公司价值四万多的相机突然失踪。

  因该公司每天都会进行直播,

  经常有主播及相关工作人员

  在场地内进进出出,

  而放置摄像器材的柜子也没有上锁,

  所以任何人都可以靠近并拿走设备。

  后周先生查看了现场监控,

  发现这几天里只有新入职的女主播李某

  曾于6月13日早晨接近过器材柜,

  但因为摄像头角度问题,

  并没有拍到她的作案过程。

  但李某的工作

  只需使用手机就可以完成,

  并不需要接触相机,

  而且公司给李某安排的工位

  在直播间内,

  并非器材柜附近,

  因此李某的举动十分可疑。

  为了给对方一次机会,

  周先生在之后的三天里

  在群里发了两次消息,

  提醒大家如果借走相机,

  务必及时归还,

  否则警方介入后,

  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包括李某在内的所有员工

  都对消息做出了“收到”回应,

  但并没有人归还相机。

  此后,警方介入调查。

  李某这才交代了自己的盗窃行为,

  并带领警方到自己家中,

  从床底下的抽屉里拿出了被藏匿的相机。

  据李某交代,

  她觉得公司的摄像器材很好,

  便趁上早班时公司人较少的时机,

  偷偷接近器材柜拿走了相机,

  藏于自己直播间的柜子里,

  并于下班后带出了公司。

  后她带着相机去看了演唱会,

  使用完毕后仍无归还打算,

  而是将相机藏匿在自己家中。

  承办检察官认为,

  李某的种种行为,

  足以认定她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经鉴定,

  涉案相机价值4.5万元,

  数额较大,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

  以盗窃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李某

  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此外,检察官针对该公司在

  设备安全管理方面的漏洞制发检察建议,

  该公司及时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整改

  并将整改情况回复检察机关。

  随着直播行业的繁荣,

  许多公司都专门开设直播部门,

  并配备了专业的摄影摄像器材,

  相关部门应做好设备保管、

  借出登记等工作,

  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原文链接:http://www.shzfzz.net/node2/zzb/n4484/n4490/n4508/u1ai1665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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