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关于组织参加国家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9-18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

  关于组织参加国家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为推动落实生产责任者延伸制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102号)和《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3〕572号)要求,现将组织参加国家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主体

  按照发改产业〔2021〕1102号文件有关要求,实施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主体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四类家用电器生产企业。

  二、行动内容

  在第一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基础上,鼓励更多家电生产企业在积极拓展回收渠道、创新回收方式、优化存储设施、畅通运输网络、加强流向管理、提升处理能力和资源回收利用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鼓励电商平台类企业与各家电生产企业积极开展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共建回收网络,加强回收产品流向管控,深度参与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推动家电更新消费和绿色发展。

  三、行动安排

  (一)编制申请报告。

  申报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编制《废旧家电回收目标责任申请报告》(具体格式内容见附件),提出本年度废旧家电回收目标以及回收体系建设、家电拆解处理、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

  (二)组织评审并公布企业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组织专家对企业报送的申请报告进行评审,研究提出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三)行动实施。

  本次行动的实施期限自国家通知印发之日(2023年7月18日)起一个自然年。责任制企业根据申请报告中提出的实施方案,对照提出的回收目标,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强化组织保障、技术支撑、信息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建设,重视回收量数据的闭环证明,做好资料留存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同时,责任制企业需登录全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登录门户,按月度报送回收信息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对责任制企业进行政策和技术指导,并将本次行动结果作为后续实施激励政策的重要依据。

  各地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申报企业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企业申请报告于8月18日前通过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陈 磊 0371-69691119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8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fgw.henan.gov.cn/2023/09-11/281337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