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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黄牛”倒票涉及的法律问题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8-06

  “TFBOYS十周年演唱会门票暴涨”上热搜

  说说“黄牛”倒票涉及的法律问题

  □记者 王思琦

  一场十年之约原是青春的见证,可在“黄牛”的手下,这场约定变得“风云涌动”。

  7月24日,人气组合TFBOYS十周年演唱会门票正式开售。官宣后短短1小时,门票的暴涨便已引发社会热议。目前,在网上传播的该组合门票价格已经在“黄牛”口中翻了20倍之多。更有甚者将第一排的票价提升到了200万元,数目惊人。

  网上众说纷纭,有人表示演唱会门票都已“实名制”方式购票,不存在“黄牛”代购问题。但又有“黄牛”表示是以代抢方式解决“实名制”问题帮助购票。甚至有“黄牛”出租演唱会场馆外可供远程观看表演的大树……花样层出不穷。为此,记者采访了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张作农律师,针对此类演唱会情况可能导致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问题①:“黄牛”倒票是否违法?

  律师解答

  张作农律师:“黄牛”倒票,一般是指某些人通过有组织地先到剧场、体育场、景区、博物馆或者网上等处轮候并大量购入热门赛事、表演、博物馆或者景区门票,其后通过销售点外私下或网上等途径,以更高价格向其他不能从合法途径购到票的观众售出门票,从中赚取差价图利。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伪造、变造、倒卖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可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依据《刑法》第227条,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因此,“黄牛”倒票属于违法行为。

  问题②:因“黄牛”炒作导致票价疯涨,不合理的价格起伏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律师解答

  张作农律师:“黄牛”非法炒作有关门票,导致不合理的价格波动,破坏正常的票务市场秩序,其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有:

  1、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逃避缴纳税款罪。《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刑法》第291条规定,聚众扰乱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黄牛”在其中倒卖假票则涉嫌诈骗罪。《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题③:“实名制”购票方式下,一些抢不到票的“粉丝”依旧愿意相信“黄牛”可以为其代购“邀请函”的话语,若遇到“票财两空”的情况,“粉丝”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张作农律师:若遇到“票财两空”的情况,“粉丝”可以依法向“黄牛”主张相关民事赔偿,依据我国《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还可要求有关公安、司法机关追究“黄牛”的相关行政及刑事责任。

  问题④:网传有“黄牛”占据演唱会场馆外可以看到舞台的大树,向粉丝以每人每小时要价5000元的方式出租爬树看演唱会的位置。若此行为真实,可能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律师解答

  张作农律师:《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166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所以,若粉丝因爬树观看演唱会而摔倒受伤,“黄牛”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问题⑤: “青春只有一次,不如贷款来买票。”面对巨额票价,一些粉丝不惜借裸贷、高利贷去追星,这些行为将导致哪些法律后果?若因此遇到非法借贷又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张作农律师:粉丝若靠裸贷、高利贷去追星,则有可能由此背负巨额债务,从而严重干扰其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若因此遇到非法借贷,粉丝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要求贷款人降低借贷利率,还可以通过报案等途径,要求金融监管部门追究相关贷款人非法借贷的行政责任。其中有关非法借贷的法律依据为:

  1、《民法典》第680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25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4、有关高利转贷罪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175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问题⑥:有一位网友回复,其朋友是将父亲的手术钱拿来买演唱会门票。若此行为为真,将会导致怎样的后果?

  律师解答

  张作农律师:若是将父亲手术费挪用于购买演唱会门票,将可能导致其父亲得不到及时救治而加重病情甚至死亡等严重后果,其原本和谐的家庭关系将可能因此而严重恶化,甚至出现亲人反目、家庭破裂的恶果。

  此时,其他家庭成员有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1165条。若因延误治疗而造成父亲死亡,其他家庭成员有权要求减少相关责任人所本应获取的遗产继承份额,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1130条,该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记者手记

  让“黄牛”手中的票倒不起来

  倒票现象由来已久,危害不容小觑。“黄牛”通过各种手段囤积门票,目的并非满足自身正常观演需求,而为了加价或者变相加价转售牟利。“黄牛”大量抢票扰乱了正常的票务市场秩序,加价转售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一些真正的粉丝因预算有限也只能望“票”兴叹。往大了说,倒卖有价票证还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乱象,有关各方采取了实名制、订单限购等一系列应对措施,效果却远不如预期,原因何在?从消费者的角度看,有的粉丝受“青春只有一次”等话语鼓动,不管票价多贵都想去现场圆梦,甚至愿意通过裸贷、高利贷等途径凑钱,最后向“黄牛”交定金、提供个人信息。在他们的配合下,“黄牛”突破技术限制,继续用拍卖、抬价等手段炒高门票价格,同时也让非法借贷团伙有机可乘。

  让“黄牛”手中的票倒不起来,需要消费者权衡自身情况理智追星,拒绝购买价格畸高的门票,一旦发现违规倒票行为还应积极向相关职能单位举报。演唱会主办方可在实行“强实名”制度的基础上,采取人脸、虹膜识别等方式,杜绝收集个人信息进行倒票的现象,更好地守护粉丝群体。相关职能部门应当针对现有购票方式的漏洞进行技术升级,进一步筑牢对购票人个人信息保护的“防火墙”,挤压非法渠道牟利空间,促进演出市场健康发展。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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