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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法院开出拘留“罚单”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7-18

  

  日前,南开区法院对扰乱诉讼秩序的赵某进行司法制裁,这也是该院首例由司法警察办理的司法制裁案件。

  案发当天,赵某、李某二人因对判决结果有异议,来到南开区法院门口大声辱骂法院司法工作人员。司法警察制止后,信访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接待并释法明理。接待完毕后,赵某试图阻拦信访工作人员离开并随行信访工作人员至诉讼区域。其间,赵某继续辱骂法院司法工作人员,哄闹不止,司法警察对该行为再次制止并进行警告,但赵某仍不停止其行为,态度恶劣。

  法院认为,赵某辱骂法院司法工作人员,哄闹诉讼区域,导致安检秩序混乱,安检通道临时关闭,部分庭审被迫推迟,严重扰乱了人民法院诉讼秩序。南开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立即启动司法制裁案件程序,展开调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赵某做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随后,赵某等二人均表示认错悔过,并主动向法院提交悔过书。

  近年来,部分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存在当事人、当事人亲属、利害关系人等频繁在法院公共区域哄闹,侮辱、诽谤、威胁法院司法工作人员的情况,甚至伴有围堵、殴打等违法行为,还有一些扰乱诉讼秩序的行为发生在立案、庭审过程前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赋予司法警察对部分涉诉违法行为依法提请司法强制措施的权利,实现了有效引导诉讼参与人规范诉讼行为,避免恶性事件发生的作用。

  司法警察通过对违法行为人赵某进行惩戒,有效威慑和制止扰乱法院正常诉讼活动秩序的违法行为,保障司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维护了人民法院诉讼活动的正常开展。

  法院在此郑重提醒,当事人应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司法权威和尊严不容侵犯,任何扰乱法院诉讼秩序、藐视司法权威、挑战法律底线者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sf/tjcaw-imzayseu22009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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