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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公开征集山西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公告

来源: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7-17

  为更好服务我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充山西省评标专家库规模,优化评标专家知识和年龄结构,提升评标专家专业和服务水平,按照《山西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山西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意从事评标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工作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专业人员,自愿参加山西省工程项目评标活动,能够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评标专家管理各项规定,符合申报评标专家条件,均可按照专业分类标准及有关要求申报评标专家。

  二、评标专业分类

  根据《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2018版)》,山西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业分为工程、货物和服务三大类,评标专业分三级类别管理。评标专业的申报、审查及实际应用以三级类别为基础,未设置三级类别的专业以二级类别为基础。

  三、申报条件

  申报评标专家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大学本科或同等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具有与申报专业类别相关的高级职称;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标职责;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不超过六十五周岁,两院院士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可放宽至六十八周岁;

  (五)无犯罪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完成电子评标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征集程序

  (一)网上注册。7月3日9:00至7月12日17:00,申报人员访问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xbid.com.cn/),进入“交易保障”—“山西省评标专家库”栏目,点击“评标专家入口”,点击“申报评标专家”,进行网上注册。

  (二)填报个人信息。申报人员仔细阅读“申报评标专家须知”后,按照提示逐步操作,完整填写个人信息,生成并打印《征集评标专家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三)上传申报材料。申报人员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红底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至100kB,尺寸358像素×441像素,分辨率300dpi)。同时将本人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报名表》和承诺书等按照要求制作成电子文档(JPG格式,小于1MB,分辨率300dpi),并通过系统上传。

  (四)选择评标专业。申报人员应根据高级职称所属专业选择1至3个相近评标专业,每一个专业都应在业绩成果和业绩证明材料部分填报上传相关业绩。

  (五)工作单位填写意见。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需对《报名表》内容进行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六)资格审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资格情况进行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七)学习途径。申报人员应当按照《申报评标专家人员考核内容清单》自学相关内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自8月1日起可以通过微信登录“评标专家模拟考试练习系统”进行招标投标有关的综合性知识点(附件1-13)巩固和练习。

  (八)考核。考核采用在线考试形式,从评标专家考核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组成考卷,题型分为单选、多选和判断,试卷总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120分。

  1.考核内容。申报人员的考核以招标投标有关的综合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制度为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1-13;申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专业人员在附件1-13基础上,增加2项制度(附件14-15)。

  2.考核时间。考核时间初步定于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九)聘为评标专家。考核合格者2024年1月1日起,聘为评标专家,纳入山西省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

  申报人员可登录“山西省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查看工作进度和结果。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按照要求上传申报材料,并对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杜绝弄虚作假。如果发现信息和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取消申报人员资格。

  (二)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要对《报名表》进行严格审查,如实填写推荐意见。

  (三)申报人员应当根据高级职称所属专业认真选择评标专业,确定后不得再进行修改。

  咨询电话:0351-2576956

  附件:申报评标专家人员考核内容清单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    

  附件

  申报评标专家人员考核内容清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4.《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6.《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7.《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8.《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9.《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10.《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11.《山西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12.《关于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活动考勤管理的通知》

  13.《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

  1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5.《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原文链接:http://fgw.shanxi.gov.cn/tzgg/202306/t20230630_88387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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