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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遇阻 民警热情“支招”解难题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7-09

  

  对于群众办理业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疑难杂症”,公安和平分局各户籍窗口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竭尽所能为群众破解难题。不久前,市民周先生就在公安和平分局新兴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为孩子办妥了投靠落户事宜。

  前不久,周先生来到新兴派出所户籍窗口,为身在外地的孩子申报投靠落户。窗口民警在审查相关材料时发现,周先生提供的材料缺少出生医学证明。此外,周先生的婚姻状况一栏写着“离异”,结合孩子户籍在外地的情况,很有可能无法完成落户。

  民警询问了孩子的抚养权情况,周先生表示,孩子由前妻抚养。民警随后作出解释,根据投靠父母的相关户籍政策,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应当向有法定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投靠落户。也就是说,如果孩子要投靠周先生,需要先变更抚养权,才能办理落户手续。

  了解相关政策后,周先生十分着急,称孩子准备到天津上学,如果通过诉讼方式变更抚养权,时间上恐怕来不及。

  了解情况后,民警一面安抚周先生,一面寻找解决之道,并迅速展开工作。民警先是向孩子母亲户籍地派出所发出协查函,随后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查访,收集相关的出生证明资料。与此同时,民警向法院咨询了相关司法程序,被告知如果周先生与前妻对变更抚养权一事没有争议,双方可以通过诉前调解等方式加快办理进程。

  按照民警的建议,周先生与前妻前往法院,完成了变更抚养权手续。民警也收集到了孩子的出生证明材料,落户事宜很快办妥。

  “感谢民警同志的热情帮助,让孩子可以顺利办理转学手续,真是帮了我的大忙……”拿到户口准迁证后,周先生专程来到派出所,对民警一再表示感谢。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whwd/tjcaw-imyxzvhp43945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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