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粮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权正确行使,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市粮食局结合全市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牵头起草了《重庆市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我们将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并进一步修改完善。
有关意见建议请阐明理由及依据,并于7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 电子邮箱:lsjdjcc@126.com;
2. 传真:023—67575762;
3. 信件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重庆市粮食局粮食监督检查处(邮编:401121)。
附件:1.《重庆市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
2. 《重庆市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重庆市粮食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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