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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人民检察院李黎佳——“要做新时代的‘梁阿普’”

来源: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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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黎佳(右二)在平武县木皮藏族乡关坝村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

  

  他,像风一般来去匆匆,每天在家、单位、法庭、看守所之间穿梭,生活得简单却充实;他,像旋转的陀螺一样,在案卷、书籍、电脑之间“循环”,工作繁琐却充满激情;他,2017年2月被绵阳市检察院授予绵阳市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2021年6月被绵阳市委、市政府评为绵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022年4月被聘请为绵阳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库成员……他就是忠于职守、勤于奉献,把一腔青春热血无私奉献给检察事业的平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李黎佳。

  

  坚定理想信念

  

  用12年传承“梁阿普”精神

  

  2011年,李黎佳刚参加工作时,时任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梁剑平就时常告诉他:“荣誉是群众给的,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崇高的职业使命和毕生的价值追求,不为利益所惑,不因压力屈服,秉公办案,公正司法。”

  

  作为李黎佳从检道路上的“领路人”,梁剑平不仅用言语为李黎佳指引了一名检察官应走的正确道路,更用实际行动在李黎佳心中埋下了一颗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公正执法的“正义种子”——梁剑平从检以来,为调查取证踏遍了平武县各座大山,为化解矛盾走访了山里的各个村寨,为安抚家属深入百姓家里促膝长谈,默默地用行动践行着检察官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与汉、藏、羌族百姓结下了深厚友谊。因此,在汉、藏、羌等各民族聚集的平武县塞寨里,老百姓用藏语尊称他为“梁阿普”(受尊敬的人)。

  

  “梁阿普”的言传身教,深刻地影响着李黎佳的成长。从事检察工作的12年里,李黎佳始终将“梁阿普”作为指引他开展检察工作的“一束光”,身体力行传承“梁阿普”精神。

  

  在办理方某某交通肇事一案中,被不起诉人方某某及其家属在平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送来红包表示感谢,被李黎佳委婉拒绝。后来,方某某又表示要赠送锦旗,也被李黎佳谢绝。就是这样一件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在全院干警队伍中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作为一名检察官,必须经得起金钱和物质的考验。只要自己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做人就坦荡,做事就踏实,办案就有底气。”为了心中的那份检察职业理想,李黎佳在工作岗位上以质朴无华的精神、辛勤奉献的汗水,诠释了一名普通检察官的无私情怀和对检察事业的忠诚担当。

  

  业务工作突出

  

  用一身正气守护公平正义

  

  正义的理想要用忠诚去镌刻,理想的实现要用奉献去获得。为了心中崇高的检察理想,李黎佳十几年如一日,默默用自己的言行不断诠释着检察职业公正、忠诚、奉献的宗旨。12年来,他共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没有一件错诉、漏诉。

  

  作为业务骨干,近3年来,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几乎所有疑难复杂案件都是由李黎佳办理,尤其是在办理新类型案件上,他表现出的深厚法律功底和解决问题的专业能力受到了大家一致认可。

  

  2018年,李黎佳被安排办理C某某、吕某某、姚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该案作为绵阳市首例外国人犯罪案件且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当时受到了不少人关注。办好此案,意义重大。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李黎佳牵头成立案件办理小组,没日没夜地研究案卷,反复推敲犯罪事实,还原每一处犯罪细节。正是在这样的坚持下,该起案件很快就得到了有效指控。不仅如此,李黎佳还在该案办理过程中为被告人C某某提供了翻译,起诉书提供了外文译本,并及时通知相关使领馆,保障了使领馆的探视会见,充分彰显了我国司法公开、公正、公平和文明的形象。

  

  案件办理结束后,李黎佳迅速总结办案经验,认真梳理相关问题,并撰写了调研文章。该文章被最高检及“中办”采用。

  

  回想当时的办案经历,虽然过程异常艰辛,但李黎佳却已然云淡风轻。“作为承办人,我必须对办理的每一件案子负责,要办就要把它办成能经受得住历史检验的铁案。”李黎佳表示,作为一名检察官,公平正义既是追求、也是底线,“只有守住了公平正义这扇大门,才守住了司法的尊严,这也是我们这项工作的意义所在。”

  

  关注弱势群体

  

  用实际行动凝聚法治共识

  

  法律是冰冷的,但在李黎佳一心为民的情怀中,司法变得更有温度。

  

  2018年,李黎佳在检察监督过程中,发现平武县某乡镇群众张某某因子女对其不尽赡养义务,向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起诉5名子女。得知这一情况后,李黎佳迅速开展走访调查。在经过深入仔细的了解后,他发现该案可能涉嫌遗弃罪,于是将这一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后,李黎佳又多次就案件证据、案件定性等问题与公安机关交换意见,并提出补充证据的意见,进一步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

  

  案件宣判后,该案被媒体大量报道,引发了公众对于赡养老人问题的讨论。尤其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采访报道后,进一步引发了全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关注。随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制作了专题法治节目,引用了公诉人庭审所发表的公诉意见,为社会确立了正确的舆论导向,促使广大群众对赡养老人这一法定义务再次形成共识。

  

  不仅是对老年群体,对于未成年人的关爱,同样彰显了李黎佳执检为民的法治情怀。

  

  平武县地处深山,山路崎岖、交通不便,教育条件相对落后,未成年人容易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作为从大山深处走出来的人,李黎佳深知教育的落后可能会给孩子们造成的危害。为此,他结合平武县“天下大熊猫第一县”的资源优势,突出未成年人保护特点和要求,创新组建“熊猫未士”未成年人检察宣传团队,从预防犯罪宣传、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方式等多个方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此外,在李黎佳的建议下,平武县人民检察院相继出台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试行)》《关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落实检察阶段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规定(试行)》等配套制度。这一系列举措,不仅进一步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在平武595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切实凝聚起了法治共识。

  

  弹指一挥间,十二年光阴已逝。李黎佳作为一名检察官,多年来一直热爱着人民检察事业,珍惜着检察官荣誉,自觉抵制了权力、关系、人情等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切实做到了为民执法,也使平武县各族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我国司法制度的公正、高效和权威,为平武县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今后的岁月里,李黎佳将继续坚守在岗位上,用实际行动践行“要做新时代的‘梁阿普’”的初心。

  

  王静 鲜皓 文/图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fzrw/20230616/2757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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