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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法院:“无诉讼乡村”谱写诉源治理新篇章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6-17

  

  

  

  本市蓟州区有27个乡镇(街道)、949个行政村,人口居住分散,基层治理任务繁重。蓟州区法院办理的案件存在标的额小、涉民生案件比重大、矛盾易激化等特点。

  蓟州区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于2020年选取孙各庄满族乡为“无诉讼乡村”试点。如今,该乡成讼案件数量明显下降,“无诉讼乡村”建设在推进基层治理、助力平安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优势逐渐显现。

  打造“一个阵地” 凝聚解纷合力

  在确定孙各庄满族乡为“无诉讼乡村”试点后,蓟州区法院党组、人民法庭多次与乡党委政府、职能部门、村委会沟通,统一思想认识,会商签署了《“无诉讼乡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将马伸桥人民法庭确定为试点创建“无诉讼乡村”的主阵地,强化多方协调配合。

  村民李强于2018年因交通事故去世。李强的父母与妻子却因李强的死亡赔偿款、房屋等问题对簿公堂。原来,李强去世后,妻子周婧带着两个孩子再嫁后,与现任丈夫一起在原宅院内居住。李强父母认为,房子是儿子的,儿媳已经再嫁,房子应该归自己,而周婧称自己除了这间房子没有其他地方可住。双方矛盾愈演愈烈,于是便来到法院,就赔偿款及房屋分割问题进行诉讼。

  马伸桥法庭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确认周婧及两个女儿享有五分之三份额,李强父母享有五分之二份额,然而关于房屋归属及折价问题双方始终互不让步。

  考虑到案件系家庭内部矛盾及李强两个女儿日后的成长,经与村委会、司法所沟通,法官从亲情入手,经过数小时调解终于让双方放下成见,达成协议,周婧给付李强父母房屋折价款12万余元。协议达成后,承办法官又马不停蹄地联系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到现场及时执行,纠纷在各方努力下被成功化解。

  “在试点过程中,我们坚持‘无讼’并不是没有诉讼,而是通过法院和相关部门提前介入、靠前指导,以更适于农村治理现状、更易于被群众接受的方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最终实现由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蓟州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搭建“两级平台” 层层“过滤”矛盾

  为了更好地开展“无诉讼乡村”试点工作,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蓟州区法院在孙各庄乡政府设立了“诉讼服务站”,并确定一名法官为“包乡法官”。“诉讼服务站”设接待日,“包乡法官”每半个月一次进站现场接待群众,与乡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联合调解案件,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2022年年初的一天早晨,马伸桥人民法庭的法官来到孙各庄满族乡政府,和司法所的调解员走进丈烟台村党群服务中心为8户村民进行调解。

  这8户村民与村委会签订合同,承包村里的土地及荒场。合同到期后,由于承包费用问题与村委会协商未果,村民拒绝向村委会交还土地。获知该情况后,司法所第一时间与“诉讼服务站”联系。

  “产生矛盾不要紧,最关键的是如何化解,找到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了解事情经过后,“包乡法官”联合司法所调解员组织多轮调解。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村委会与8户村民达成一致意见,由村民将土地交回村委会,村委会公开发包,矛盾得以化解。

  除了乡里的“诉讼服务站”,孙各庄满族乡13个村均设立了“联合调解室”,负责调解本村村民之间、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涉及邻里家庭、土地承包等涉民生纠纷,法官适时指导,让群众在“家门口”解决纠纷。

  “法官,村里发生了一起纠纷,您抽空过来帮我们调解一下可以吗?”2022年11月的一天,在接到孙各庄满族乡某村村委会的电话后,马伸桥人民法庭的“包乡法官”第一时间赶往该村了解相关情况。

  原来,发生纠纷的3名村民是亲戚,因房屋继承问题发生矛盾。此前经过村委会沟通协调,3人已经达成协议,由其中一人给付另外两人一定的经济补偿,二人则配合办理确权登记手续。没想到后来因家庭琐事几人再次发生争执,先前同意配合办理确权登记手续的一方突然变卦,且拒不退还收到的补偿款,于是村委会找到了“包乡法官”寻求帮助。

  了解了事情原委,法官邀请村民到村里的“联合调解室”进行调解。一开始,当事人情绪激动,法官耐心安抚双方情绪,从法理上分析了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问题,随后法官又从情理角度,建议双方静下心来协商。随着调解工作的深入,几人逐渐改变对立态度,同意进一步沟通解决问题,村委会及时对后续工作做出了合理安排,一起家事纠纷就此化解。

  “下沉式”解纷能够帮助老百姓低成本、高效率解决问题,法官更要当好中间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以德化人,才能让很多当事人怒气冲冲而来,握手言和而去。”谈到自己的工作,“包乡法官”有着深刻的认知。

  建强“三支队伍” 赋能“无讼”治理

  不久前,由多方参与调解的一起赡养纠纷,在某村党群服务中心内圆满解决。

  当天,马伸桥人民法庭的负责人和“包村法官”来到调解现场,在耐心听取诉求,全面了解情况,摸清问题症结后,法庭干警、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纷纷发挥特长开展工作。有的讲述法律规定,有的介绍国家政策,还有的谈人情世故,多方调解力量汇聚在一起,形成解纷合力。最终,原本剑拔弩张的一家人气消了、怨解了,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这次调解是蓟州区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一个缩影。为了更好地提供司法服务,蓟州区法院根据当地实际,在孙各庄满族乡探索建立了“三支队伍”——聘请乡村调解员、网格员等38名乡村干部为“纠纷调解员”,确定乡司法所、派出所、土地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专业指导员”,由庭长、副庭长、“包乡法官”担任“法律宣讲员”。“乡村调解员”可及时邀请“专业指导员”和“法律宣讲员”参与调解。

  “要是发生纠纷,适合调解的民事纠纷,就先由村调解员调解,不行再由乡调解员调解,最后由包乡法官调解,经过这‘三层过滤’,60%的纠纷都能实现就地化解。”马伸桥法庭负责人说道。

  自2020年5月以来,在乡司法所、派出所、土地所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孙各庄满族乡诉前化解纠纷470余件,进入诉讼案件调撤率达65.57%,同比提高17.8%。

  如今,蓟州区法院已开始在全域27个乡镇(街道)推广相关经验做法,推进司法服务保障向村(社区)一级辐射,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通过“三层过滤”、分级解纷,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消于萌芽、化于未发。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sf/tjcaw-imyxccqp16155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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