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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新时期加强市场调节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策略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

来源: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6-12

  为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从即日起开展研究课题承担单位公开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研究方向

  新时期加强市场调节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策略研究。系统梳理国外和国内其他省份发展改革等部门、社会组织、领域对市场调节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典型经验做法,对比分析我省存在差异。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紧贴发展改革工作实际,研究依法依规对市场调节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策略,为制定价格监管政策,规范价格秩序,减轻群众和企业价费负担等提供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建议,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作出贡献。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中省重点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并曾参与过相关领域的课题研究,且其研究成果质量较高、信誉良好。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并实际承担申报课题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3.课题组应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给予课题9万元资助(包含课题组调研费用和专家评审费)。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1.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于2023年6月18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我们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2.承担单位应于2023年10月25日前完成研究课题的成果初稿,提交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审。

  3.承担单位根据评审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3年12月25日前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审核通过后发结题证书。

  4.研究期间,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联系人:张宏权 电话:029-63913715 传真:029-63913621

  邮箱:fgwjgc@shaanxi.gov.cn

  

  附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课题申报书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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