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留下无产权证房屋,亲属能否办继承公证?如果办不了继承公证,亲属如何继承房产?江阴市民张先生5月30日向省《政风热线》反映这一问题。6月1日,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带队赴江阴督办。
张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大伯张庆生(化名)于去年底去世,在乡下留下一套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子。他向江阴市公证处咨询继承事宜,得到的答复是:一般情况下,房子没有房产证,公证处不办理继承公证。
在督办现场,张先生拿出一份《双作价产权互换协议书》,希望公证处确认这份协议书能否作为财产权属证明。这份协议书由江阴市璜土镇政府和张庆生于2020年签订。当年,璜土镇政府因规划建设,对张庆生原有住房实施拆迁,并提供融城苑一套129平方米住房作为安置住房。协议书明确标明“住房受国家法律保护,乙方可依法继承该套住房”。
“协议明确了房屋的权属关系,可以作为财产权属证明。”江阴市公证处公证员夏希告诉记者,公证处可依据协议书为房屋继承人办理合同权益继承公证。后续,继承人可以依据公证书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随后,夏希详细了解张庆生家的继承情况。张庆生生前未婚、无子女,他的父母均死亡,因而法定继承人是其5个兄弟姐妹。此前,5人已就张庆生小额银行存款办理继承公证,向公证处提供了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再次办理继承公证时,这些材料无需提供。“继承人只要带上协议书、悉数到场,现场就遗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公证处即可为他们办理继承公证,最快当天拿到公证书。”“这个答复很直观,听懂了。”张先生连连点头。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提升服务可及性、便捷度。”张亦军表示,省司法厅将继续指导、监督全省公证机构、公证人员优化服务,努力做到需求一次性解答清、材料一次性告知全,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获得感、满意度。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