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重点工作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全省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专项规划;
三、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或社会稳定的民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四、安排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其他关系民政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改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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