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继续延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3-05-13

  粤民规字〔2023〕2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要求,省民政厅对有效期已作一次延长并即将期满的《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粤民规字〔2019〕3号)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粤民规字〔2019〕3号)需继续施行,其有效期继续延长2年。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现将继续延长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继续延长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东省民政厅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继续延长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延长有效期

  1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

  粤民规字〔2019〕3号

  有效期继续延长2年,至2025年4月30日

  

  政策解读:图解: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继续延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mzt.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16948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