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行业风采

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海南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3-05-13

  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社会组织
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琼民通〔2022〕54号

  

  各省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第39号)和《海南省省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实施办法》(琼民发〔2012〕9号)规定,海南省民政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省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4日—19日。

  二、评估对象

  (一)2021年6月1日前在海南省民政厅登记注册成立,未参加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省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12月31日前在海南省民政厅登记注册成立,未参加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基金会。

  (二)评估等级有效期已满的省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三)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且满2年的省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四)省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参评:

  1、2021年6月1日以后成立的省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基金会;

  2、2020年或2021年度未参加年检年报的;

  3、2021年度年检年报结论为不合格或者2020年度、2021年度连续2年年检年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

  4、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正在被登记管理机关、司法机关或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7、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其他要求

  符合参评条件且自愿参加的社会组织,可通过提交纸质申请书和承诺函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民政厅1楼114房报名。

  附件:附件1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请书

  附件2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承诺函

  

  

  海南省民政厅

  2023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王嫔;联系电话:65358551)


原文链接:http://mz.hainan.gov.cn/smzt/wxts/202304/05429cdfafa443568b5084072d54fb0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