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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复制推广学习借鉴省内外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

来源: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5-13

陕发改营商〔2023〕78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牢固树立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导向,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省营商办结合省内外典型经验做法,形成了第一批61项可供各地区各部门复制推广和学习借鉴的具体改革措施,其中省内30项另文已发(详见陕发改营商〔2023〕670号)。本次将省外30项典型经验做法连同“西安高新区推行‘四维创新’全链条服务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保障新模式”经验做法一并印发大家,供各地区各部门参考学习借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复制推广借鉴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将复制推广借鉴工作作为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主动对标一流、自我超越,不断改善,有力有效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加快出台具体改革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有关要求,在加快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意见》35项重点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围绕省内外典型经验做法,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复制推广、学习借鉴,全面深化营商环境各领域改革,出台配套措施、细化改革举措,确保复制推广借鉴工作取得实效。

  三、持续加大工作宣传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兴媒体等作用,及时宣传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加强政策解读,做好业务咨询,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知晓度和满意度,推动形成“人人都是招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省营商办将依托营商环境宣传专栏,加大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宣传。

  四、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为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复制推广借鉴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地区各部门于7月14日和12月20日前,分别将复制推广借鉴工作情况报省营商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sbyx002@163.com。省营商办将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有关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督导。

  

  附件:1.第一批复制推广借鉴的省外改革措施清单

  2.西安高新区推行“四维创新”全链条服务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保障新模式

  

  

  

  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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