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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关于新增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 作者:佚名时间:2023-05-08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宁河交警支队拟启用新增17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如: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机动车驾驶人接打电话、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等),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处50元罚款,并记1分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7.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处100元罚款,不记分

  8.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点位明细

  附件:宁河区启用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点位明细

  

  序号

  点位具体位置

  1

  三八河路与商业道交口

  2

  三八河路与商业道交口东侧30米处

  3

  三八河路与商业道交口北侧30米处

  4

  三八河路与商业道交口西侧30米处

  5

  三八河路与震新路交口

  6

  三八河路与震新路交口南侧30米处

  7

  三八河路与震新路交口东侧30米处

  8

  沿河路与新光路交口

  9

  沿河路与新光路交口北侧30米处

  10

  三八河路(滨玉公路至商业道)路段

  11

  三八河路(商业道至金翠路)路段

  12

  三八河路(金翠路至光华路)路段

  13

  三八河路(光华路至震新路)路段

  14

  沿河路(新光路至沿江路)路段

  15

  沿河路(沿江路至建设五道)路段

  16

  滨玉公路东方尚都路段

  17

  滨玉公路赛丰广场门前路段

   

  启用时间

  2023年5月10日

  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ga.tj.gov.cn/xxfb/tztg/jg1/202304/t20230428_6219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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