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区西侧路面及停车场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4-23

  

  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区西侧路面及停车场维修改造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区西侧路面及停车场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YH-2023-GC-026

  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包号

  采购标的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1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区西侧路面及停车场维修改造项目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680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 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依据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的其他资质要求: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区西侧路面及停车场维修改造项目):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以 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 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企业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3年04月18日至2023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其他要求:

  获取文件时,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获取文件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本项目)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提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声明函;

  (8)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和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个人所得税除外,零申报需提供证明材料);

  (9)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承诺函。

  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2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拒绝接收。

  四、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磋商文件的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4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汇B座1510室(新华大街与展览馆东路交汇处东南角)

  联系人:盛旭鹏、侍利峰

  联系电话:0471-3489911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3488571837

   

   

   

   

  2023年4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fgw.nmg.gov.cn/xxgk/zxzx/tzgg/202304/t20230417_229737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