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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标识(LOGO)、 宣传标语、主题短视频及儿童画征集公告 ( 2023年04月14日 )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4-16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是国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行动举措,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生动实践。《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提高广大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儿童更高水平的全面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拥有天真的童心、烂漫的童趣、快乐的童年。”为进一步凝聚儿童友好理念的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儿童成长的氛围环境、传播上海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美好愿景,拟向社会公开征集上海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标识(LOGO)、宣传标语、主题短视频及儿童画。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上海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参与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中国福利会

    二、征集内容

    (一)上海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标识(LOGO)

    (二)上海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宣传标语

    (三)儿童友好主题短视频

    (四)儿童友好绘画作品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范围征集,个人、组织、单位、社会团体均可参加,应征者可选择参与征集活动的一项或多项,同一作者单项投稿作品限3个以内。(注:儿童友好绘画作品征集仅限我市18岁以下少年儿童参加)

    四、征集要求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24:00截止

    (二)作品要求

    要求积极向上,以儿童元素为灵感,紧扣儿童友好理念,展现上海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城市形象,彰显上海“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精神和“开放、创新、包容”的城市品格。

    1.标识(LOGO)

    –设计新颖活泼、充满童趣、标志性强、辨识度高,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整体美感。

    –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G/PNG/JPEG,作品规格为A4幅面。如以图像制作软件制作,色彩模式设置为RGB,同时提交Photoshop/AI等设计工程文件。

    –请围绕创作理念附简要文字说明。

    2.宣传标语

    –生动有趣、简洁明了、朗朗上口,易于传播、记忆和普及。

    –原则上限定20字以内。

    –请围绕创作理念附简要文字说明。

    3.主题短视频

    –紧扣“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主题,以短视频为载体记录你眼中儿童友好、人人友好的幸福活力之城,作品应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感染力。

    –视频长度控制在90秒以内,分辨率不低于720p,视频格式为可兼容的主流格式(包括MPG、MOV、MP4等),大小不超过1G。

    –请围绕创作理念附简要文字说明。

    4.儿童友好绘画作品

    –仅限我市18岁以下少年儿童参加。

    –请用画笔表达对“儿童友好”的理解,描绘出心目中温暖、多彩的儿童友好城市、公园、校园、家庭等生活场景。

    –儿童画、素描、水彩、水粉、油画、国画、创意画、电子绘图等均可,作品规格不大于120cm*150cm,要求图片清晰,扫描后存储为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8M。

    –请围绕创作理念附简要文字说明。

    (三)作品提交方式

    –邮件标题:上海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征集类别(LOGO/宣传标语/主题短视频/儿童画)+作者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电话。

    –提交材料:作品+报名表(含承诺书)(附件1),均为电子版。应征者为机构的,报名表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者,报名表须由所有创作者共同签署。

    –如投递多个作品,每个作品需递交相应报名表(附件1)。

    –应征者需将应征作品及相关说明等发送至主办方指定邮箱shertongyouhao@126.com。评审委员会筛选出入围作品后,将联系作者沟通作品实物寄送事宜。

    –联系电话: 021-23300171龚老师

    五、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评审委员会由主办方、相关领域专家及儿童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将对报名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对入围作品开展线上投票,综合线上线下评选情况确定获奖作品。评审结果将在相关官方媒体公布。

    本次征集活动将分设创意奖(各3名)、人气奖(各5名)、入围奖(若干名)。获奖者将获得证书、奖金或奖品。优秀作品将有机会在上海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过程中得到推广展示。

    六、注意事项

    –应征作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社会公序良俗要求。作品内容中不要出现作者或参与机构的相关信息,否则判定为无效稿件。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且不得与其它标识、标志、形象雷同,且尚未注册。作品不得侵犯任何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应全额退还。凡应征作品涉及版权问题或其他法律纠纷,由应征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所有应征作品不予退还,应征者自留底稿。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应征者在作品完成提交后即表示同意:主办方或主办方认可的第三方可以公益宣传为目的,无偿使用该作品进行展览展示、编辑出版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作品一经采用,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一旦构成侵权,主办方保留依法追究应征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其他事宜,均由主办方进行解释。

    附件:

    1.上海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含承诺书)

  

   

   相关附件 附件1上海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含承诺书).docx


原文链接:https://fgw.sh.gov.cn/fgw_gsgg/20230414/e3faf59e09444b32ae6ecb07259e5f7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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