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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为偿债务编造项目专“烧”朋友

来源: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4-15

  为偿还自己的债务,女房产中介将目标放在身边的熟人和朋友身上,利用自己的职业特点,编造投资项目,专“烧”熟人、朋友。近日,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就破获了这样一起诈骗案。

  

  2月13日,受害人邓先生向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报案,称其朋友刘某诈骗其60余万元,接到报案后,该局当日立案展开侦查。

  

  经调查发现,刘某在大学时期的前男友与受害人邓先生是同学,因此关系,两人曾经有过接触。2021年,两人在一次聚会上再次相见,互留了联系方式。2021年7月,刘某以自己在云南省昆明市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班的身份,谎称在昆明市投资工抵房(开发商以房屋抵扣建筑企业的部分工程款)项目,以每个月盈利投资总额2%的利润为诱饵,找到邓先生,诱骗其参与投资。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和刘某许诺的高额回报,邓先生信以为真,于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31日间,多次给刘某转款共计40万元用于投资。可是,刘某在收到投资款后,并没有用于任何投资,而是全部用于偿还自己以前的债务和个人消费。而为了打消对方的顾虑,刘某于2021年8月16日至2022年2月28日间,分多次向受害人支付了共计4万元所谓利润后,就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利润和本金。

  

  为了将自己的谎言演逼真,也为了进一步诱骗受害人,2022年3月,刘某又以自己已经注册了公司,正在做商铺的投资项目,并且承诺投资商铺5个月可以得到至少投资总额15%至20%的收益为诱饵,并承诺可签订商铺项目合作协议,再次诱骗受害人邓先生投资商铺。而受害人相信了刘某所说的投资项目后,又于2022年3月29日通过银行转账和支付宝转账向刘某转款28万元,而收到钱的刘某依旧没有将钱用于投资,再次将款项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个人消费,且承诺给受害人的利润和本金也一分未给。

  

  迟迟没有拿到投资回报,加之刘某的各种推诿,最终引起了受害人的怀疑。在反复联系无果后,受害人邓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民警侦查发现,刘某家住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今年2月19日,民警掌握其活动轨迹后,赶赴昆明市将其抓获。到案后,刘某对其诈骗一事供认不讳。此外,民警还掌握到,刘某所涉案件并非这一起,相关情况仍在调查中。

  

  据查,刘某的行为涉嫌诈骗罪。目前,刘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俞阳)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azsf/20230412/2729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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