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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的“英雄联盟”账号是不是我的虚拟财产?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4-08

  近日

  包头市石拐区法院受理了一起

  因买卖游戏账号引发的纠纷

  基本案情

  2020年7月,原告许某与被告柳某在“交易猫”平台上签订一份《账号转让协议》,柳某以4800元价格将“英雄联盟”游戏账号转让给许某。许某在取得账号后,陆续向账号内充值57810元。

  2022年9月,许某在登录账号时被强制下线,发现该账号被找回。于是找到柳某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柳某则回复称账号并不是自己找回,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自行沟通无果,许某遂通过网上立案将柳某诉至法院。

  审理结果

  经审理查明,该账号并非由柳某找回,但许某与柳某签订的《账号转让协议》明确约定柳某应保证转让账号不被找回,否则视为违约。违约后,按协议约定柳某应退还原告许某账号转让费、赔偿许某的直接损失,并承担许某处理纠纷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虽然不是你找回的账号,但是你看,你们签订的协议对这方面有明确的约定,所以你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我想这也是你们当初选择在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原因,就是为了发生纠纷有保障嘛!”法官苦口婆心地劝解。

  柳某点了点头。

  “得了,那就有些钱我也不要了。考虑到我在外地,法官组织了这么多次线上调解,咱们就各退一步把问题解决了吧。”原告许某自愿放弃部分直接损失和合理费用。

  最终被告柳某退还原告许某账号转让费4800元、赔偿直接损失28000元。

  在进行过多次线上调解、释法析理后,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说法

  随着网络游戏的日渐盛行,网络游戏账号、游戏装备等在玩家的时间、精力、金钱投入下,具有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具备了财产属性,属于网络虚拟财产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条明确了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玩家买卖游戏账号产生的纠纷,法院在处理时主要遵循私法尊重意思自治的原则,根据买卖双方之间签订的相关协议,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基于合同法的规定调整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pfxt/62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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