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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G234涉县段(含绕城)经营性收费公路试行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4-01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国道G234涉县段(含绕城)经营性收费公路试行收费标准的请示》(邯交呈〔2023〕10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选择国道G234涉县段(含绕城)项目投资人及设置收费站的复函》(冀政办字〔2016〕141号),现将国道G234涉县段(含绕城)经营性收费公路试行收费标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车辆通行费试行标准

  鉴于国道G234涉县段(含绕城)尚未全部完成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额无法认定,不具备召开收费标准听证会、制定正式收费标准的条件,为确保正常收费运营,同意项目经营管理单位试行如下收费标准。

  车型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要求,分别按客车、货车、专项作业车三个系列分类;试行标准如下。

  

  表1 试行收费标准(元/车·次)


客车货车/专项作业车

  一类

1015
二类2041
三类3050
四类3556
五类-60
六类-65

  注:摩托车按1类客车收费标准执行。

  

  6轴及以下大件运输车辆收费标准按照同路段同类型货车收费标准执行,7轴及以上大件运输车辆收费标准按照本路段1类货车收费标准13倍起计,每增加1轴,增加1类货车收费标准1倍,详见表2。

  

  表2 大件运输车辆收费标准

车辆轴数收费标准
7轴

  本路段1类货车收费标准×13

8轴

  本路段1类货车收费标准×14

9轴

  本路段1类货车收费标准×15

10轴

  本路段1类货车收费标准×16

......
N轴本路段1类货车收费标准×13

  本路段1类货车收费标准×(N+6)

  注:6轴及以下大件运输车辆按同类别普通货车收费标准执行。

  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出台的通行费减免政策;要使用合规票据,并自觉接受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本通知自收费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待本项目运营条件符合相关规定后,请你们按规定程序申请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3月6日

  


原文链接:http://hbdrc.hebei.gov.cn/web/web/zcfg_szcfg/2c947384872cb7c601872d13e62a13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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