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社会团体

河北区检察院能动履职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4-01

  近日,河北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接到来电求助,来电人李某称其因未成年时曾有犯罪记录,导致就业受阻。该院“阳光·冰凌”工作室收到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过检察官详细了解,发现李某未成年时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由于犯罪记录未被封存,导致求职就业时受阻。

  2012年《刑事诉讼法》从立法层面明确推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李某的犯罪记录发生在2007年,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当时未有明确立法,故未封存。2022年5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出台《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明确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封存条件的,应当予以封存。按照法律规定,李某的情况符合犯罪记录封存的条件。对此,河北区检察院深入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司法机关对李某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并向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年少失足犯罪,迷途知返回归社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可以帮助失足少年“无痕回归”。河北区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有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更好地帮助曾经失足的未成年人受到平等对待,顺利回归社会。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whwd/tjcaw-imynhvcf503236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