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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与温情筑起爱的港湾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4-01

  

  2016年3月,红桥区法院在全市率先挂牌设立家事审判庭,此后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2020年6月,经批复,该庭在原有基础上增设了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职能,成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少年家事审判法庭。在该法庭设立7周年之际,我们走进少年家事审判法庭,深入了解具体创新举措。

  深化审判改革

  彰显法庭特色

  “在建立少年家事审判法庭的过程中,我们选派业务能力突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审判团队或合议庭,积极打造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格局。”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在一起案件中,小纪(化名)和小于(化名)是某中学学生。在校期间,小纪从洗手间开门出去时,与准备开门的小于发生碰撞,导致小纪鼻骨骨折。治疗结束后,小纪的家人主张,小于和学校连带承担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共计9000元。各方当事人未能协商一致,最终对簿公堂。

  法官对事故发生地进行了实地走访和现场勘验,发现洗手间的弹簧门内外双向均可开合,且没有安装安全标识提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在合议庭的耐心调解下,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小纪的9000元损失由其本人自愿承担30%,被告小于承担50%,学校承担20%。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虽然两名学生均由代理人出庭,但法庭上并未明确标出原告、被告等提示类信息。“我们希望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能够营造更为亲和的法庭环境,引导代理人帮助孩子减轻心理负担。”少年家事审判法庭负责人表示。

  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该法庭坚持全面保护、双向保护原则,采取不公开审理的方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对于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配合,指定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未成年被告人担任辩护人。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帮助未成年人去除犯罪标签,顺利回归社会。

  强化权益保护

  照亮幸福生活

  李明(化名)与王梅(化名)婚后育有一女,后二人感情破裂,提起离婚诉讼。看似简单的一起离婚诉讼,却涉及很多棘手问题——年幼的女儿与王梅关系亲密,适合由其继续抚养,但王梅是一位“全职太太”,如今需要重新找工作,暂时没有固定收入来源,母女二人该如何维系生活?一家人居住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

  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后,法官根据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设计了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综合考量双方在家庭义务上付出的时间、精力成本,以及女方再就业面临的困难等因素,李明给付王梅家务劳动补偿3万元;女儿由王梅抚养,李明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李明在给予王梅房屋价值补偿的情况下,准许其在房屋内继续居住生活3年。

  少年家事审判法庭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对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根据“保护无过错方”原则,审慎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对弱势家庭成员依法给予倾斜,同时立足审判职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除案件审理工作,法庭也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与区关工委联合设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五爱”教育基地,为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提供平台。通过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未成年人到法院参观,体验法院日常,增强法治观念。走进社区开展普法讲座,在公园、广场设立普法宣传活动站点,通过互动问答、现场咨询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引导和帮助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多方联动配合

  凝聚司法合力

  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如何形成合力,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为此,红桥区法院与公安红桥分局、区妇联召开三方联席会议,加强反家庭暴力机制建设,开辟涉家庭暴力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对家庭成员间发生家庭暴力或存在风险的,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向辖区派出所、居委会送达。设立反家庭暴力案件联络员,专门与区妇联,辖区各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对接。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男方在诉讼期间经常打电话恐吓、骚扰女方,导致女方患上抑郁症。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及时将情况反馈至法院,法院立即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截至目前,该法庭已签发7次人身安全保护令。

  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涉未成年子女探视权执行难题,红桥区法院联合区妇联在芥园街道河庭花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挂牌成立“未成年人探视基地”,为探视权的行使提供合适的环境,有效减轻未成年人的心理压力,帮助未成年人的父母在行使探视权的过程中有效沟通和化解矛盾,给予孩子亲情关怀,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利益。

  不久前,贝贝(化名)在姥爷的陪同下见到了爸爸。父女俩在探视基地温馨的环境中,享受着难得的欢聚时光。此前,贝贝的父母婚姻关系破裂,经法官调解,二人和平分手,并解决了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矛盾,但如何探视孩子,一直困扰着双方。二人积怨已久,重返故地总会勾起不愉快的回忆,又不希望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缺失父母的关爱。女方表达了这一担忧后,法官将探视安排在了未成年人探视基地,并全程参与其中,进行心理疏导。

  红桥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法庭自设立以来,始终立足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已审结家事民事案件6100余件,案件调解率约65%,审结涉未成年刑事案件7件。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dt/tjcaw-imynrwwi10540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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