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前锋
应勇在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上指出:“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先导是法律监督理念现代化。”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最高检代表全国检察机关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答卷。这份报告是全国检察人一起干出来的,充分凝聚了检察智慧、检察共识,贯穿了“践行人民至上”的主题主线,体现了对“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精准监督”“智慧借助”等一系列符合党和人民要求、符合司法检察规律的新时代司法理念的坚持。我们重点是学习最高检工作报告,领悟其中蕴含的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并用以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刻把握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的政治性,进一步站稳政治立场
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蕴含着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体现了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最鲜明的特征就是讲政治。五年前,在两反转隶后,全国检察系统力量削弱、士气低落、人心茫然时,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提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理念转变至关重要。理念一新天地宽。理念转变到位,办案监督自然就有新思路、新方法、新局面。”最高检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以“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格局与智慧,“转隶就是转机”的辩证思维,提炼“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十二字总方针,提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总体理念,构筑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适应检察权运行规律、适应全面依法治国需要的“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空前挑战变难得机遇,新理念引领检察机关实现了观念重塑、职能重构、组织重建、士气重振、局面重开。
五年来,检察机关始终在忠诚于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的同时,思考和探索如何以能动履职维护和捍卫党的绝对领导。其中有三层题中之义需要我们理解和把握:一是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安全和荣誉。报告正文首段“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依法惩治促社会秩序持续向好”充分体现了对国家和社会安全的维护,是司法机关首要的政治。二是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报告中“守好经济安全法治防线”“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以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助力创新发展”“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作用”“持续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内容,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用政治的眼光看待和处理法治问题,以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尤其是“少捕慎诉慎押”从司法检察理念上升为刑事司法政策的过程,正是检察工作实现最佳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典型。三是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司法制度优势。报告中“服务保障区域协调发展”“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检察履责‘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都管’”“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解决了公益损害问题”“中国特色公益司法保护之路,必将越走越宽广”等内容,充分彰显了检察自信,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独特优势。通过检察能动履职,人民群众收获了实实在在的安全感,也必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更加支持和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对人民政权的获得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二、深刻把握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的人民性,进一步践行人民至上
坚持人民至上,是党执政兴国的根本立场和价值追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近五年来,最高检党组始终强调“人民性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属性,是检察工作必须保有、做优做实的‘底色’”,人民性自始至终都是最高检工作报告“魂”之所系,蕴含于一条主线内贯穿报告全文——2019年是“以人民为中心”,2020年是“守初心、担使命”,2021年是“自觉担当作为”,2022年是“依法能动履职”,本次报告是“践行人民至上”。
报告从六大方面体现了对“人民至上”的践行:一是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深化诉源治理;二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是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四是充分发挥融入式监督的优势,一体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五是牢记党和人民嘱托,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六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报告书写着五年来检察机关在监督办案中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的点滴努力,以有力措施、翔实数据、典型案例,回应着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同时,报告中的一些高度凝炼的“金句”也从不同的侧面彰显了司法检察理念的人民性,如“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促进犯罪治理更有效、人权保障更有力”“运用大数据有效监管,轻罪不‘关’也能管住”“一号检察建议融合‘六大保护’,要在社会各界支持下‘没完没了’抓下去”“老弱妇幼残需格外护好,法律特别保护必须落实”“让公正可感受、被认同”,正是我们立足检察职能,追求“止于至善”的目标,坚守“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用心用情守护“民心”,为人民群众提供的优质“检察产品”。
三、深刻把握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的大局观,进一步服务保障中心大局
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坚持系统观念,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的站位认真思考检察履职和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方面大局工作必然和紧密的联系,以系统观念扩大法律监督工作视野、打开工作格局。如深入人心的“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运用辩证思维和系统思维将监督和被监督的矛盾转化为根本目标一致、价值追求一致的有机统一,共同托举“国之大者”。又如“能动检察”理念,着眼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局,强调溯源治理,要求辩证掌握政治与业务、宏观大局与微观办案、三个效果、四大检察之间的关系,实现司法办案“明辨是非、定分止争”“息诉罢访、案结事了”“促进管理、创新治理”三重境界有机统一。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要求我们紧密结合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意见》,担负起党中央赋予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以自立精神、探索勇气和能动履职的辩证思维不断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能动服务保障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民生福祉、服务保障国家治理、服务保障反腐败工作大局。
本次最高检工作报告的显著特征就是把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棋局,在大局中做出检察贡献,谋求检察发展。报告中“疫无情,法有度”“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溯源促标本兼治,是法治中国建设更高要求”“惩治促矫治,企业获新生”“构建协同高效的公益司法保护体系”等表述无不充分体现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特别是最高检就校园安全、金融监管、窨井管理、网络整治、寄递安全、安全生产、规范司法送达、防治虚假诉讼等主题,向有关部门发出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地方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8万余份,推动社会治理谋在前、预在先,正是检察机关自觉、主动融入国家治理大局的有力体现。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能够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引领行动;理念能够提升我们“不畏浮云遮望眼”的境界、“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格局与“认识和把握规律”的智慧。新时代检察人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司法检察理念,切实推进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
(作者: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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