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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办小案 护航“晚晴天”——透过三个案例看司法为民

来源: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3-24

  要不回的养老钱到账了

  记者邵小桐

  护航者: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护航方式:启动绿色通道

  第一个稿配图,办案检察官在研究案情

  办案检察官研究案情。

  “检察官,告诉你个好消息,我的第一笔返款1.5万元已经到账了。”近日,八旬老人刘阿姨给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木兰民事调解团队”的检察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她奔走近半年没有要回来的养老钱终于有着落了。这起合同纠纷案件从当事人申请到检察机关决定支持起诉,再到纠纷得到解决,仅用了22天。

  事情还得从2021年5月末刘阿姨参加的那场养老服务宣讲会说起。会上,某养老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某老年公寓为连锁机构,可为老年人提供医疗、看护、旅游、休闲娱乐等养老服务,发展前景较好。购买该老年公寓的养老服务消费卡既可以在自己消费时享受一定折扣,又可以在未消费的情况下返还购卡费用及赠送入住天数所对应的租金。刘阿姨当天便与某老年公寓签订了购买养老服务消费卡的合同,一次性支付了11万元购买了两张消费卡。合同规定,刘阿姨可以在老年公寓按一定折扣购买相关养老服务。如在有效期内未消费,则卡内余额以现金形式全部返还,购卡时所赠入住天数,期满后可兑换成租金。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其间,刘阿姨并未使用过消费卡,所以当一年后合同期满,刘阿姨向某老年公寓主张按合同约定返还卡内余额11万元及相应租金,但前前后后跑了十几次,均被以需上报公司财务、等领导审批为由推脱。一面是重病老伴焦急等待就医,一面是养老钱迟迟不予返还,心急如焚却又不知该如何维权的刘阿姨通过检察机关发放的资料了解到,检察机关对于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或个人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偏弱,不能或不敢提起诉讼的,可以支持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2年10月9日,刘阿姨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找到了浑南区检察院寻求帮助。在了解情况后,第四检察部检察官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考虑到刘阿姨是高龄老人,法律诉讼能力较弱,且生活条件困难,家中另有生病老人需要照顾,决定迅速启动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检察官第一时间与区司法局沟通,为刘阿姨申请法律援助,协助刘阿姨调取购买消费卡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证据材料,做好相关证据固定工作,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作出了支持起诉书,支持刘阿姨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院审理期间,检察官先后4次找到某老年公寓,协助法院开展诉讼调解工作,经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22年10月31日,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确认某老年公寓分3期返还刘阿姨消费卡余额11万元。

  “支持起诉工作是我们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民生小案’的生动实践。”浑南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在面对老年消费者维权时容易出现法律知识欠缺、取证困难、证据固定困难等问题,秉持以“我管”促“都管”的能动司法理念,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作用,优化办案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通过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消协、妇联、民政等单位沟通配合,形成民事支持起诉绿色通道,共同凝聚维护特殊群体权益的合力。“此后,我们还将积极作为,不断延伸监督触角,切实把民事支持起诉与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紧密结合,为特殊群体起诉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力帮助。”办案检察官表示。

  检察官助六旬阿姨解“薪”愁

  刘昳屏 驻葫芦岛记者郑子超

  护航者: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

  护航方式:支持起诉

  近日,在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支持下,齐某某等4名六旬阿姨将某火锅店起诉至法院,其后,法院对该追讨欠薪案件进行了受理。

  齐某某等4人在葫芦岛市连山区某火锅店打工期间,因火锅店拖欠房租,房屋被房东收回,无法继续经营,拖欠齐某某等4人工资共计人民币12000元,4人多次催要,火锅店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支付。4人于是向连山区检察院寻求帮助。

  受理本案后,检察官随即对欠薪情况开展调查核实。通过调取劳务合同、公司日常考勤表及工资发放表,确认了该店的确存在拖欠员工薪资的事实。鉴于4人均已年近六旬,诉讼能力较弱,决定启动支持起诉程序,指导申请人梳理、收集证据,准备诉讼材料,尽快让申请人收到应得劳动报酬。制发支持起诉书,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帮助4人将某火锅店起诉至连山区人民法院。法院对该案予以受理。

  工作中,连山区检察院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新修订)》中规定的支持起诉制度,关注诉讼弱势群体的法治需求,对人数众多的妇女讨薪案件,进一步简化案件受理程序,优先办理减轻当事人诉累,更好地通过支持起诉制度保障妇女合法权益。连山区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遵循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指引要求,依法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等方式,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升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质效。

  法官倾情调解理清家务事

  都业新毕鹏飞 记者江海峰

  护航者:西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护航方式:耐心调解

  “我在法院楼下呢,给你送锦旗来了……”近日,西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杨超的手机铃声响起,电话另一端传来了申请执行人徐某的声音。

  “现在我们姐弟几个和好如初,大家都说‘共同努力,让老妈安享晚年’,你放心吧!”一见面,徐某将心里话和盘托出,并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交到杨超手中。

  徐某86岁的母亲育有5个子女,其丈夫已去世多年,现生活不能自理。徐某是最小的儿子,现年已54岁,与母亲共同生活。徐某有两个哥哥、两个姐姐,家庭条件均一般,都以生活条件不好为由,既不赡养老人,也不愿意出赡养费。

  接到这件赡养纠纷执行案件,杨超仔细翻看了卷宗,对案件情况有了大致了解。这个案子如果执行不到位,徐某母亲的赡养问题就没办法解决。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将我们拉扯大不容易,他们老了,作为儿女就应该好好照顾他们。”“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不赡养父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杨超采取电话沟通和“送法上门”的方式,打出了“法律+亲情”组合拳。

  其间,杨超因案施策、因人施计,各个“击破”。先从经济条件略好的徐某的大哥入手,再到平时比较孝顺的二姐和二哥,经杨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开导、释法,此3人的赡养费执行到位。姐弟3人均表示以后将按判决书中时间按时给付赡养费。

  “别给我打电话了,也别来找我了,我都66岁了,我就是没钱,我也养不了。”剩下最后一个被执行人徐某的大姐,杨超遇到了难啃的“硬骨头”,他好话说尽,并向其释明不赡养老人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可对方就是“油盐不进”。无奈,杨超将其银行卡冻结,连同其微信中的余额做了强制执行。杨超表明,如果再不配合执行,会将其列为失信人。徐某的大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以后也会配合执行。

  杨超同时动员邻里乡贤和亲朋与徐某的大姐唠家常、问冷暖。最终,徐某的大姐彻底打开了心结,表示:“不管自己年纪多大,赡养老人都是应该做的。”

  

  清官难断家务事,执行工作也要讲法理情。杨超表示,这起案件如果“一判了之”固然可以帮徐某及老人追讨到赡养费用,但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打开兄弟姐妹之间的心结,才能既维护了他们之间的亲情,又能将赡养问题彻底解决,收到诉源治理、化解纠纷的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59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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