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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福清经验”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3-23

  数智赋能 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

  ——探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福清经验”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薛赠明 倪政兰

  在“两长”办公室里,福清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福清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开展会商协商、信息交换,形成办案合力;

  在未成年一站式救助区,对于涉未成年被害人,在办案民警做完笔录后,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承办检察官进行询问指导和监督,避免二次伤害;

  ……

  在位于福清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一中心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警信息共享、协同发力的工作场景已呈常态化运转。

  该办公室于2022年3月挂牌成立,标志着检警协作的探索发展,极大推动公检两家在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上的融合统一。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启用以来,福清市检察院、福清市公安局充分发挥该办公室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既有制度框架内不断创新,用足用活“153”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通过数智赋能,强化检警“侦补诉”衔接,让监督更有力更规范,让协作配合更深入更高效,助力新时代新征程上福清检察工作现代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个平台:检警监督协作有了“最强大脑”

  福清市公安局是全国最早探索新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单位,先后建成了两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019年,为构建执法监督管理新模式,福清市检察院先行先试,在福清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二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通过互通互联、协同配合,有效实现监督端口前移,精准有力打击犯罪,共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基于前期的合作基础,在福清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一中心建设之初,公安机关主动邀请检察院派员参与设计、共同谋划。检察机关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设立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专用场所;强化与法院、司法局等沟通协调,设立速裁法庭等方面建言献策,助力中心规范化建设。2021年7月,执法办案管理一中心投入试运行,目前全部刑事案件、五类行政案件根据规定进入中心实现闭环办理。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位于中心一楼,设有检察官专门通道,经过智能识别,检察官可直达监控中心及大厅。一楼大厅内全息轨迹的电子屏犹如中心“大脑”高效运转,检察官们可通过查看屏幕内监控画面、数据分析、情况预警等,实现随时、实时、全过程监督。

  “中心具有大规模化、强智能化特点,走在全国前列。依托该‘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也插上了科技的‘翅膀’。”福清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倪明辉说。

  如何更好畅通协作配合机制,自觉接受检察监督,执法办案管理一中心的标准流程给出了答案。

  中心内安装了全方位全天候监控系统,实行嫌疑人出入“五必查”,避免出现单人审讯、男女混押等隐患问题。特别开设证人、被害人出入专用通道,彻底隔绝其与嫌疑人及无关人员的不必要接触,统一规范询问、辨认等程序,切实保障证人、被害人的人身安全、隐私等合法权益。检察机关高效发挥侦监协作办“前哨”职能,积极发挥“驻”的优势,充分利用办案系统、数据平台、监控系统等,从源头上做好流程监督、实时监督,确保执法办案更具成效。

  “平台犹如‘最强大脑’,通过数智赋能,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为检警协作升级提供强力支撑,也让监督与协作更智慧更规范。”倪明辉说。

  五套机制:让法律监督更精准更有力

  结合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中心内设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专用场所,设置调查取证区、人身检查区、心理疏导区、综合救助区等多个功能区,和成年人等候区和讯问区完全分开。

  “这么做是为了更好对未成年人开展帮教、人权保障及心理疏导工作,实现司法救助、医疗救助与综合救助无缝衔接。”福清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介绍,“对于所有涉未成年被害人案件,在侦查取证阶段,我们就联合公安机关、医院共同做好未成年被害人一次性询问、心理疏导、身体检查、提取生物样本等工作,倾心呵护他们那颗受伤的心。”

  “同时,为规范取证工作,在专用场所还设立旁听室,监护人在旁听室可通过单向玻璃、语音系统实时观看讯问情况,既避免监护人干扰未成年嫌疑人讯问又保障未成年嫌疑人合法权益。”该负责人说。

  中心内设有速裁法庭,在保证执法司法效率的同时,也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福清公检法三家共同助推“简案快办”,明确对危险驾驶等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可以依托速裁法庭审理。

  “很多符合速裁办理的案件,从立案到判决,平均在48小时内得以处理,节省了大量的司法资源、促进了案件繁简分流、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倪明辉说。

  如何进一步构建完善的监督机制?福清市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出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明确侦协办工作职责,构建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为侦协办实质化运转提供工作指引。

  “我们建立‘巡回监督+专职常驻+轮流驻守’制度。”倪明辉说,目前安排1名检察官专职常驻办公室,安排7名检察官带1名检察官助理每周两次轮流到中心开展监督。通过借助公安执法办案系统、调阅卷宗材料、调查核实等方式,确保监督无遗漏。同时,对当值期间无法完成、需要继续跟踪监督的案件,轮值检察官须详细写明事项,由下一轮值检察官跟进监督,确保监督不断档。

  福清市检察院还充分运用自行补充侦查职能,完善内部衔接机制。“我们要求派驻检察官将属于重大诉讼监督情形的线索,移交院第八检察部调查核实专门办案组启动自行补充侦查,努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确保司法公正。”倪明辉说。

  此外,该院还建立捕前分流机制降低诉前羁押率。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强沟通联络,依托侦监协作办公室引导公安机关严格把握“有逮捕必要”条件,依法扩大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做好捕前分流工作。

  三项举措:让协作配合更深入更高效

  在中心三楼专门设置办公室,实行“双主任制”,即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与公安局法制大队长每半个月合署办公一次,共同负责侦监协作办日常管理和职责运行。同时,专门设置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会商办公室及“两长”办公室,分管副检察长与分管副局长每个月碰头一次,开展会商协商、联合侦办、信息交换等工作。

  在“双主任制”和“两长”办公室的协调推动下,福清检警协作配合更深入更高效。去年,在办理一起涉案43人、涉案金额近1000万元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中,因案件受害范围广、层级关系复杂、作案手法专业性强、被害人都是外国人且身份不明,导致无法进一步取证。

  其间,通过侦监协作办公室,承办检察官实质化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方向,补强完善证据体系,依法追捕犯罪分子,全面追查、准确认定犯罪资金,实现精准、高效打击犯罪。

  福清市检察院注重与公安机关建立良性、积极协作关系,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机关指派精干力量开展介入侦查工作,全面发挥诉前主导作用,通过参与听取案件汇报、审查案件证据、开展案件讨论等方式,就取证重点、程序规范、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有效推动案件顺利报捕、移送审查起诉。截至目前,已依法及时介入侦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74件。

  从公安机关的“商请介入”,到检察机关的“主动介入”,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桥梁作用,助推转变办案理念、打破信息壁垒,不断提升协作配合质效,实现精准有力监督。

  当前,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层出不穷。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中,福清市检察院充分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与侦查机关配合,保证及时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同时坚持将认罪认罚和追赃挽损工作结合,通过释法说理、刑事和解等,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及家属退缴违法所得,尽力挽回被害人损失,守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2022年3月至今,福清市检察院积极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共追赃挽损683万余元。同时,联合法院、公安局发布《关于敦促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共同敦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争取从宽处理。目前已对多名犯罪嫌疑人兑现从宽政策承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从原本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到现在的同向而行、协同发力、双赢共赢,福清检警协作机制、体系逐步走向规范高效,刑事案件办案质效明显提升。这是以现代化的检察工作理念引领创新能动履职的具体实践,我们将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福清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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