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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3-05

  河北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申请重新核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冀教财函〔2023〕4号)收悉。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9〕2号)规定,经研究,现将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次20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共14个科目。

  二、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取考试费时使用财政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执行教育公示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请重新申请核定收费标准。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

  2023年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hbdrc.hebei.gov.cn/web/web/zcfg_szcfg/2c9473848690609001869ba62d6e62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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