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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8年后“亡者归来” 法院判决“死而复生”

来源: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3-04

  外出务工近20年,杳无音讯,在法院宣告死亡8年后竟上演“亡者归来”。日前,金堂县法院竹篙法庭审结一起申请撤销宣告自然人死亡判决案,依法作出撤销原宣告死亡判决,让当事人“死而复生”。

  

  2003年,27岁的江某离家外出务工。因手机丢失,加之工作境遇不佳,江某觉得无颜面对家中亲人,遂与家中断了联系,这一走竟是20年。

  

  2013年,江某的父亲向金堂县法院申请宣告江某死亡。法院经向江某所在村委会及派出所核实,确认江某自2003年外出务工后一直未归家,已经下落不明10年。经过1年的公告期,江某仍杳无音讯,法院于2014年依法对江某宣告死亡。

  

  然而,前不久,江某突然现身,回到家乡。得知自己已经被宣告死亡,江某向法院申请撤销宣告自然人死亡判决。法院查明申请人确系江某后,于今年2月7日依法撤销宣告死亡判决。

  

  ● 法官说法

  

  下落不明就能申请宣告死亡吗?该案承办法官解释,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的条件是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而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的人员主要是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死亡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另外,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的法律后果一致,如婚姻关系终结、户口注销及继承开始等。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陈博)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azsf/20230222/2712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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