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驾,顾名思义,就是失去驾驶资格,是指驾驶人因“酒驾”“毒驾”和交通肇事逃逸等案件被公安机关依法暂扣、吊销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个别驾驶人在失驾后,仍继续驾驶机动车上路。虽然交管部门针对“失驾”违法持续开展治理行动,但仍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违法上路,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2月14日,交警河西支队秩序管理大队接预警信息,一辆小客车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经调查,交警发现该驾驶人驾车时比较谨慎,无论何时驾车出行都会将遮阳板放下,交警随后对该车进行布控拦截,于当天7时35分许在沂山路与添彩道交口附近将驾驶人及车辆查处。经查,2016年12月该驾驶人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经询问,驾驶人表示,自己2022年4月就报名参加考试准备重新考取驾驶证,目前已经考到科目三了,想着自己也有驾驶人技术,当天驾车出来就是为了送孩子上学。目前,该驾驶人被依法予以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日前,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子牙大队对重点违法行为人进行梳理时,发现孙某某于2022年11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交警查处,被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后交警发现,该驾驶人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存在违法驾车上路行驶,立即对其进行布控,及时将正在违法驾车的孙某某查处,依法对其予以罚款1000元,并行政拘留5日。
近日,交警南开支队秩序管理大队根据系统预警信息,精准在路面将一名失驾人员查处。据了解,该驾驶人5年前实施醉驾违法被依法吊销了驾驶证,还有6天就结束吊销期了,他自己也正在规划重新报考驾驶证,没想到一时侥幸违法驾车行驶被查获。按照规定,该驾驶人因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依法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日前,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接预警信息,辖区一辆行驶的小客车存在车辆所有人驾驶证信息异常的情况。随后,属地咸水沽大队迅速对该车辆进行布控,并在津沽公路沿线将该车辆及驾驶人查处。经核查,驾驶人曾于2019年、2021年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查处,机动车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由于之前持证多年,该驾驶人便抱有侥幸心理,在“无证”状态下驾车出行,最终交警对驾驶人所涉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近日,公安蓟州分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在辖区开展夜检治理行动中,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三轮车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经现场拦检,驾驶人涉嫌醉驾。在进一步核查中,交警发现该驾驶人2022年6月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过,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不料一年时间内再次无证酒后驾车被同一大队查处。与此同时,驾驶人当时所驾车辆还存在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最终,交警对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法行为予以合并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个别驾驶人自认为自己虽失去了合法的驾驶资格,但驾驶技术没有问题,只要不被交警发现,就不会出事儿。可现实往往相反,这些人上路发现有交警执勤,往往因心虚和规避交警检查的心理作祟而发生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其他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失驾等同于无证,继续上路属违法行为,切莫存在侥幸心理,危害自身和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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