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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结合首例未成年人文身侵权案件,全面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来源:上海市民政局 作者:佚名时间:2023-02-12

  2022年末,虹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文身侵权案件,以经营者自愿返还文身费用并支付赔偿金的调解方式顺利结案。该案件为2022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施行后,上海首例未成年人文身侵权案件。虹口区民政局(虹口区未保办)以该案为契机,牵头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以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为抓手,共同梳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问题,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联合执法,充分发挥该案例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全面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全力营造有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案件基本情况

  2022年6月,17岁的桑某某出于一时新鲜,联系了文身服务经营者彭某进行文身。绘制文身前,彭某并未核实桑某某的身份、年龄等信息,也未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之后,桑某某后悔文身,诉至虹口法院要求彭某退还其文身费用并赔偿文身清洗费用。案件审理过程中,虹口法院始终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为目标,依法审慎审理该案件,虹口检察院也出庭支持起诉。最终案件以调解的方式顺利结案,被告彭某现场返还文身费用800元并赔偿清洗文身费用5000元。

  1.“以案学法”,增强部门联动

  虹口区未保办将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等成员单位对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梳理,进一步厘清各类法律法规中涉及未成年人的具体规定。同时,会同未保委成员单位就各自职责范畴内涉及未成年人执行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中遇到难点、堵点开展会商讨论,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以案执法”,提升履职能力

  在梳理具体法律规定、会商难点工作的基础上,区未保办将会同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文旅局等执法主体,联合属地街道,根据特定经营场所的法律规定,重点针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内容进行排查。例如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服务场所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标识等。在排查过程中,主动告知经营者向未成年人提供相关服务的法律风险,提醒其在提供服务前应尽到审核和规劝义务。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推动经营者及时整改,及时检查整改效果,牢固树立特定场所经营者涉及未成年人服务的法律意识。

  3.“以案普法”,加强宣传覆盖

  虹口区未保办也将结合类似案件,会同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教育局等单位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送法进校园”等专题活动,针对性地面向在校师生开展相关普法活动和讲座,提高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同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社区居民宣传、展示未成年人保护“二法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氛围。

  

  


原文链接:https://mzj.sh.gov.cn/2023bsmz/20230210/0c66340f5ee74503bb7c85563d126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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