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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能源局关于2023年首批重点研究课题评审程序和标准的公告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 作者:佚名时间:2023-02-11

  为公平、公正开展青海省能源局2023年首批重点研究课题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审程序(一)形式审查

  专业机构在组织评审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向申报单位反馈审核结果。对符合项目申报条件、但申报材料存在缺漏的,专业机构应告知在3个法定工作日内完成材料补充。对未通过审核受理的,应向申报单位说明理由。

  专业机构以申报通知、公告为依据,重点审查如下内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申报是否符合申报通知、公告要求;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是否在诚信不良记录处罚期内,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承诺书;是否提供同意调整研究保障条件的承诺书。

(二)专家评审

  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省能源局将研究课题进行梳理、分类和分组,并根据分组课题涉及的专业建立评审专家库,配合纪检部门从评审专家库按专业随机抽取1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

  评审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包含材料评审和答辩评审。具体流程为:召开预备会、审阅材料、召开评审会、项目汇报、专家质疑、专家讨论、填写个人意见、填写综合意见、核对评审材料。

  每个课题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排名第一且综合得分60分(含)以上的候选单位作为课题承担单位并进行公告。为保障课题研究质量,候选单位得分在60分(不含)以下,则该课题承担单位择机重新公开征集。

(三)行政审定

  省能源局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按重大事项审批程序提出立项建议。拟立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履行拨付资金手续。

二、评审标准(一)研究基础

  评价课题前期深度、团队构成两个方面。

  前期深度评价前期课题相关成果及提交的研究成果深度情况,鼓励有较好课题研究基础的团队申报。前期课题相关成果主要指奖励及应用情况(获国家级奖励,被国家层面采纳应用、在省级采纳应用、省级奖励情况)。提交的研究成果深度指成果能否直接转化应用、是否接近课题研究目标等。

  团队构成评价申报单位、申报人员情况,鼓励具有课题涉及领域领军企业或从业经验的单位申报。主要评价申报单位是否落实课题研究关键因素、是否覆盖涉及领域、申报单位专业咨询等级、项目申报主要负责人及具体课题负责人职称情况等。

(二)研究内容

  评价规范性、完整性、创新性、可行性四个方面。其中,规范性评价课题申报书是否填写规范准确,研究内容是否响应研究主题、落实国家要求、结合青海实际;完整性评价研究内容层次分解是否清楚、关键问题是否覆盖、政策规范是否提出;创新性评价在模式、政策等方面的创新程度;可行性评价课题研究深度(可研深度、预可研深度、专题研究、概念性研究)。

(三)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评价操作性、准确性、先进性三个方面。其中,操作性评价方法是否适用研究主题,是否结合课题得当使用,是否具有支撑课题的硬件条件;准确性评价课题中所引用的统计数据、政策法规和市场价格是否准确完整;先进性评价课题研究是否采用新技术、新方法。

(四)研究保障

  评价时间进度安排、团队分工、经费预算合理性三个方面。其中,进度安排合理性包括课题研究启动、中期成果提交、结题等计划安排;团队分工评价任务分工、人员专业合理性;经费预算评价报价的合理性、经济性等。

(五)研究成果

  评价政策效益和产业效益两个方面。其中,政策效益评价能否按要求提交实施方案、标准体系、政策法规,及对青海政策体系建立支撑作用;产业效益评价预期社会效益和产业效益等。

  

  联 系 人:陈永平

  联系电话:0971-6336436

  

  青海省能源局

  2023年2月8日

  


原文链接:http://fgw.qinghai.gov.cn/xwzx/tzgg/202302/t20230208_83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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