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鹏 郑秋莉) 2月2日,永春法院联合永春县林业局、桃溪湿地保护中心、永春生态环境局、县河长办等多家单位走进桃溪国家湿地公园东关湿地,开展系列湿地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向过往的群众发放《湿地保护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材料,并详细介绍破坏湿地的典型案例,鼓励居民群众积极投身湿地保护行列,珍惜每一寸湿地,为保护和修复湿地献出一份力量。同时,参加活动的干警深入湿地广场周边居民家中、商铺等开展入户宣讲。
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永春法院还组织干警积极参与县公安局林业局执法大队、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等单位开展的清除捕鸟网等设备设施的专项行动,现场清除捕鸟网等设备设施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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