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存在虚假宣传
行政处罚的事实并无争议
然而受疫情影响
公司经营困难、入不敷出
且未按规定时间履行处罚决定
最终陷入被动执行局面
这起积案该如何解决?
徐汇区检察院给出答案:
既要纾困解难
又要实事求是
春节前,徐汇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接到了行政机关的来电,表示H公司已缴纳了罚款,对检察机关监督化解多年的积案表达了感谢。这起久拖未决的积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01
民营企业遭遇困境
去年9月初,徐汇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因H洗衣有限公司不服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决定而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2017年至2020年,H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宣传该公司系中外合资公司,创建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有着二十多年的洗染行业经验,在上海市拥有几十家直营门店。但是该公司实际成立于二十一世纪初,非中外合资,仅有十余家门店的民营企业,因此被行政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H公司以罚款数额过大且企业经营困难、无力缴纳为由提出异议。
由于本案涉及疫情后企业复工复产,徐汇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接待了涉案公司委托代理人,询问行政处罚案件经过、核实相关证据材料并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对于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我们没有异议,事后我们也进行了整改。但目前公司刚刚复工复产,资金链流转较为困难,之前因疫情拖欠员工的工资、房租、清洗加工费等还无法发出,如果一下子要缴纳这么高的处罚,对我们真是雪上加霜,希望检察机关能综合考虑我们的情况,搭建一个解决问题的平台。”公司代理人如是说。
02
调查核实
立足争议化解
针对公司的陈述,检察官进行了调查核实,公司此前确实在涉案公众号中,针对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性质等存在虚假宣传的文章,因此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公司也认识到了违法性,现已针对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了及时整改,原先虚假宣传的文章已删除。同时,检察官也了解到,H公司系以洗衣清洁为主营业务的服务型企业,受疫情影响,负债累累,经营极度困难。该公司未分配利润、营业利润等经营指标均为负值。自2020年10月起,该公司已无力缴纳部分员工公积金,以及房租等必要性支出。好在公司员工及房东表示充分理解,并未产生任何纠葛或诉讼,公司依旧艰难地营业尽量弥补损失。
检察官认为,该案有化解的基础,应立足争议化解,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相结合,用实际行动稳经济、保主体,助力企业设法解决执行困境。
03
公开听证+释法说理
共同寻求“最优解”
经充分调查核实后,徐汇区检察院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了三位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出席,检察官、行政机关、企业充分阐述各自意见,听证员们一致认为,“涉案行政处罚的事实并无争议,公司也及时作出了整改,但是疫情当下公司经营确有难处,再面临更大的行政罚款,不仅不利于执行,也无疑雪上加霜。建议多方协同从轻处罚、包容审慎,从有利于公司复工复产的角度寻求解决途径。”
最终,行政机关综合考虑多方意见,并核实了公司后续整改情况以及经营现状后,适当减轻了处罚金额。为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徐汇区检察院一直督促H公司自觉履行罚款义务。最终,H公司认识到了自身的问题,于春节前缴纳了罚款,这起积案终于案结事了。
检察官说法
企业经营应当合法合规,不应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以来,徐汇区检察院始终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以“我管”促“都管”,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沟通协调,不断深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凝聚社会治理合力,深化治理质效。
疫情以来,徐汇区检察院积极落实《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服务保障本市复工复产的意见》以及徐汇区检察院《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十项措施》,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依托区行政检察协调小组推进诉源治理,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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