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行业调查

电脑遗失了,遗失人和拾得者说法不一怎么办?

来源: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2-05

  电脑遗失了,遗失人和拾得者说法不一怎么办?

  

  法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判决

  

  不慎遗失包,拾遗者不还,遗失人该怎么办?近日,成都市锦江区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遗失物返还纠纷,判决支持被告尹某返还原告蒋某某所主张的包内物品。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判决。

  

  2022年8月9日,蒋某某将装有笔记本电脑的电脑包遗忘在某共享单车车筐内离开,后返回却寻找未果,于是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调取天网视频后发现尹某将放有电脑包的共享单车骑走。民警多次电话联系尹某,但其拒不归还。同时,蒋某某通过电话联系该共享单车客服,尹某对客服否认拾到电脑。第二天,尹某将一个电脑包及一本纸质笔记本交到派出所,表示自己拾到的电脑包中仅有一本纸质笔记本。

  

  见找回遗失物品无果,蒋某某将尹某诉至法院。诉讼中,法院调取了两份视频,一份视频显示蒋某某在当天将电脑、鼠标及电源线放入了电脑包,并拿走电脑包下班。另一份视频显示,尹某直接扫码骑走共享单车,并没有打开查看电脑包。

  

  对于包内物品,蒋某某和尹某陈述不一致,究竟谁说的是真的?根据证据规则,遗失人可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包内物品情况。结合视频材料,蒋某某与朋友的聊天记录,及其多次联系平台客服并报案的事实可知,蒋某某从遗失电脑,到查询、报案的整个流程清晰、符合常理。反之,尹某看见共享单车车筐内有电脑包后,未第一时间查看包内物品、送交公安机关,反而直接将车骑离现场并拿走包,又在接到公安机关和客服电话时未予配合、协助,其行为不符合社会常理,且前后矛盾。因此,法院确认蒋某某主张的尹某拾得装有笔记本电脑、鼠标及电源线的电脑包未归还的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法院认为,尹某在拾得物品后拒不归还,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准则相悖,故依法判决尹某返还蒋某某所遗失的笔记本电脑、鼠标及电源线。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王一多)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azsf/20230131/270112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