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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印发意见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硬仗

来源:山西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3-01-31

  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 (记 者 于文静) 针对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实际,为进一步发挥好农村基层组织作用,近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强调,各地要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部署,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迅速组织动员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发挥广大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积极应对政策调整后农村地区可能出现的风险,确保农村地区平稳过峰,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坚决打赢农村地区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五级书记抓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落实省负总责、市抓调度、县乡村抓落实的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尤其乡镇、村是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第一道关口,要协同做好政策宣传、健康教育、疫苗接种、重点人群健康调查监测、感染者居家治疗照护、购药送药等服务保障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动员其他各类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运用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意见指出,各地要组织开展农村重点人群筛查和精准服务,并协助做好农村患者转诊衔接、农村地区医疗物资储备投放等工作。对农村合并基础性疾病的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孤寡老人和儿童等重点人员健康状况实行建档立卡、精准筛查,建立重点人群包人包户联系人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动态监测跟踪其健康状况。对于重症风险较高感染者要及时发现转运,对有非急危重症就诊需求的群众要协助提供相应诊疗服务。优先保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的药品、防疫物资的充足配备。

  意见要求,要强化对农村居民的宣传教育引导,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统筹兼顾抓好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加强对医护及基层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到户到人。



原文链接:http://mzt.shanxi.gov.cn/ywsd/202301/t20230110_7776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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