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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再生金属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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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再生金属产业

  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河南省“十四五”再生金属产业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1月13日

  

  河南省“十四五”再生金属产业发展规划

  

  培育壮大再生金属产业,是发展循环经济、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2022〕29号)、《河南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豫发改环资〔2021〕1113号),加快推动我省再生金属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制定本规划。

  一、产业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我省坚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和强化污染治理的重要抓手,再生金属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已经成为金属材料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产业整体规模不断壮大。我省再生金属产业初步形成了废旧金属回收、冶炼、简单加工、精深加工到销售的完整产业链条。2020年,全省再生金属产量达到1000万吨,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

  产业集聚效应初步显现。成功建成许昌长葛经济技术开发区、洛阳循环经济园区2个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濮阳、济源、光山等6个市县静脉产业园列入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布局实施了洛阳废旧家电回收、兰考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利用、许昌长葛废旧金属回收加工等一批重大项目,涌现了一批再生金属产业骨干企业。

  产业技术水平持续提升。再生金属技术装备和清洁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回收利用效率不断提升,产品结构不断优化。部分企业工艺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再生铝原料大规模应用于变形铝合金生产。省内重点企业首创废旧铅蓄电池“自动分离—底吹熔炼再生铅”等工艺技术,创新了再生铅和原生铅相结合的生产模式,成为全国行业标杆。

  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机遇

  “双碳”政策机遇。“十四五”时期,国家和我省将通过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有利于再生金属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支撑全省钢铁、有色金属行业高质量实现碳达峰。

  市场需求机遇。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省金属材料需求将不断增长。发展再生金属产业可以减少对原生矿产的依赖,是缓解经济发展资源约束的有效途径,有利于解决自然矿产资源不足与金属需求增长之间的突出矛盾,对保障资源安全、产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挑战

  产业布局尚不均衡。全省以再生金属为主导产业的开发区较少,难以支撑产业集中布局发展需要;产业链条有待完善,缺少具有精深加工能力的骨干企业,部分地区存在再生金属加工产能和回收量不匹配的问题。

  产业水平有待提升。企业在拆解分选精细化、配料自动化、管理信息化、熔炼回收率提升、新产品开发等领域仍存在短板。产业技术支撑和高新项目储备不足,产品多面向中低端市场,高附加值产品比例有待提高。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推动再生金属产业提质升级的窗口期和机遇期,要强化顶层设计、细化政策措施,全面提高废旧金属综合利用能力,加快推动再生金属产业绿色化、循环化、协同化、高值化、专业化、集群化发展,提升资源保障能力,助力全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省委、省政府绿色低碳转型战略,以再生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健全政策体系为保障,加快完善再生金属回收网络,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提高再生金属产品附加值,形成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布局、稳妥推进,引导再生金属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造良好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实施一批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提升产业规模和水平。

  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加强产学研用相结合,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优化创新生态,力争突破一批关键工艺技术,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增强产业创新发展能力。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严格再生金属产业项目能效和环境准入,落实产业政策,优化生产工艺,改造升级生产装置,推动再生金属产业转型升级。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省基本建成回收网络完善、产业布局优化、技术装备先进、规范健康发展的再生金属产业体系,形成较完整的再生金属产业链条,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到2025年,全省再生金属产能力争达到1500万吨,成为全国重要的再生金属产业基地。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

  引导各地统筹资源能源供给、环境容量、产业基础、交通运输、市场空间等因素,加强与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优化再生金属产业布局。以郑州市、洛阳市、许昌市、济源示范区为重点,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设具有影响力的再生金属交易中心;以安阳市、焦作市、商丘市、周口市、南阳市、信阳市重点园区为主要节点,构建覆盖全省、辐射周边省份的废旧金属回收网络。支持郑州、洛阳、焦作、许昌、三门峡、商丘、信阳、周口、兰考等地建设再生金属精深加工产业基地。以焦作-济源-安阳-濮阳为重点,依托废铅酸蓄电池资源化利用企业,壮大再生铅、再生锌产业集群。支持郑州、新乡、焦作、南阳、周口等地探索发展再生锂产业,推进废旧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

  专栏一 再生金属产业重点园区

  依托洛阳循环经济园区、安阳殷都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新乡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焦作沁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许昌长葛经济技术开发区、濮阳工业园区、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阳西峡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商丘永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周口沈丘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驻马店遂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兰考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吸引行业重点企业入驻,实施一批废旧金属回收和再生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项目,推动再生金属产业发展壮大。

  (二)推动产业升级

  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方向,依托“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重点园区及骨干企业,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深度耦合。

  有序发展再生钢产业。完善废钢铁“回收-加工-利用”产业链,推进废钢资源高质高效利用。对全废钢电炉炼钢项目执行差别化产能置换、环保管理等政策。鼓励安阳、周口、信阳、商丘、济源等地有条件的高炉-转炉长流程钢厂优化钢铁生产工艺,通过就地改造置换发展电弧炉短流程炼钢,推广全废钢电炉工艺。支持优势钢铁企业牵头成立大型废钢回收加工配送中心,推进废钢回收、拆解、加工、分类、配送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废钢加工配送体系建设。鼓励郑州、新乡、焦作、许昌等地布局符合产业政策、节能环保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中小型电炉钢企业,生产适应区域市场需求的产品,协同消纳城市及周边废弃物。推进再生钢制品提质升级,加快向先进金属材料转型,重点发展高品质特殊钢、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钢、核心基础零部件用钢等,建成一批“专精特新”型高端高质再生钢企业。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骨干企业创建电炉钢发展示范区、优势标杆电炉炼钢和废钢加工配送企业,探索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到2025年,全省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提升至15%以上。

  专栏二 再生钢产业重点项目

  废钢回收利用:支持郑州荥阳市、洛阳市、平顶山舞钢市、新乡延津县、驻马店市、济源示范区、兰考县等地依托报废汽车拆解、废钢回收企业,建设废钢压块、钢筋颗粒、废钢剪切料等生产项目,确保再生钢加工企业原料供应。

  再生钢精深加工:引导平顶山市、安阳市、许昌长葛市、焦作沁阳市、信阳市、周口市、济源示范区等地支持重点企业建设利用废钢制造优质钢材、不锈钢板材、优特钢棒、线材、建筑用钢及精加工钢材等项目,提升产品附加值。

  全面做强再生铝产业。依托郑州、洛阳、焦作、许昌等地重点园区,完善再生铝“回收-精深加工”产业链条,不断提升再生铝原料在变形铝合金生产中的应用水平,大力发展铝合金中高端深加工产品,加快再生铝加工业向铝应用的零部件和器件化方向转变,提高终端产品比重,实现废铝综合利用从“量变”到“质变”。支持许昌、商丘、巩义等地重点企业采用高效破碎分选技术,推进废铝预处理技术和装备升级,推广低温快速融化技术,有效降低烧损,提高铝的综合回收率。加快发展中高端铝加工等轻型化、专用化合金材料,大力发展铝罐、食品包装、建筑装饰等铝板带箔压延产品,工业挤压型材和汽车零部件铸造产品,实现铝产品的高值保级利用。

  专栏三 再生铝产业重点项目

  支持郑州登封市、洛阳偃师区、许昌长葛市、焦作市、三门峡市、商丘市建设铸造铝合金、变型铝合金圆铸锭、变型铝合金扁铸锭、铸造铝合金锭、铝铸轧卷、铝板带箔、食品级铝合金制品、汽车配件、动力电池箔坯料等再生铝保级利用项目。

  加快再生铅(锌、铜)产业转型。依托废铅酸蓄电池资源化利用企业,应用再生铅和原生铅联合生产模式,建立完善“铅锌冶炼-精深加工-废物综合利用-再生铅锌回收”循环产业链条,提高铅锌废渣回收利用水平,降低铅锌冶炼的能耗水耗,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优化再生铅锌产品结构,支持重点企业开发铅炭电池等铅合金产品和镀锌合金、调制锌合金、压铸锌合金等锌合金产品,支持研发先进的薄型极板双极式铅电池、使用模块结构的密封电池和胶体电解液铅电池,促进铅酸电池就地转化。引导再生铜生产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开发高性能铜板带箔产品和铜基新材料,提升中高端铜精深加工产品比例。

  专栏四 再生铅(锌、铜)产业重点项目

  支持安阳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济源示范区等地依托重点企业实施精铅、合金铅、电解铅、电解锌、高纯锌、锌合金、阴极铜、铜箔等制造项目。

  推动再生锂产业化发展。引导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等合作开展废旧锂电池逆向回收,建设锂电池回收处置利用项目,推进锂电池产业上下游配套协作,健全新能源电池全生命周期资源综合管理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鼓励重点园区培育引进锂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布局建设锂电池梯次和再生利用示范工程。

  专栏五 再生锂产业重点项目

  支持郑州登封市、平顶山市、新乡市、驻马店市、南阳市等地重点企业实施锂离子电池材料回收再利用、磷酸铁锂电池回收综合利用、含镍(钴)金属的废旧动力电池物料循环利用等项目,提升三元锂(镍钴锰酸锂)、磷酸铁锂、碳酸锂等新能源电池原料回收利用能力。

  (三)建立健全资源回收体系

  加快完善资源回收网络。围绕垃圾分类、“无废城市”建设等,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结合城市、农村不同特点,合理布局回收网点。鼓励回收企业参与回收网点建设,探索打造以分类回收为主的回收体系。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构建全链条业务信息平台,提高企业组织化水平,优化再生资源回收方式。鼓励原生金属生产企业、回收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兼并合作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提高回收管理效率。

  建设再生金属交易市场。鼓励郑州市、新乡市等地重点园区、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企业建设废旧金属线上交易平台,构建稳定的再生金属原料来源。支持许昌长葛市加快建设废旧金属综合回收交易市场。引导洛阳、巩义等地依托废铝回收和再生铝加工产业基础,建设再生铝回收交易中心。鼓励济源示范区依托重点园区和行业龙头企业建设再生铅(锌)及稀贵金属回收交易市场。

  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原生金属生产企业“逆向回收”模式,持续推进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再生利用企业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重点金属制品消费领域回收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实现终端消费废旧金属的回收。大力推动再生利用企业与下游精深加工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实现加工废料的直接回收和保级利用。

  (四)加强技术创新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行业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等建立市场化再生金属技术创新联合体,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开展联合攻关,推动产业技术、模式、业态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具备技术优势的企业在再生金属领域建设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积极发挥国家和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作用,引导各类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地方创投基金等支持再生金属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支持技术创新装备和重点新材料推广应用,提高再生金属产业技术支撑能力和创新能力。

  专栏六 技术创新重点方向

  推进高效率低成本洁净钢冶炼、节能环保等关键共性技术,先进电弧炉及其制造流程、高性能合金短流程制备等工艺技术研发;推广钢铁循环材料使用、近终型短流程铸轧、废铅酸蓄电池自动分离-底吹熔炼再生铅、退役动力电池精细化自动拆解、碳捕捉纯化等低碳技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政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培育壮大再生金属产业。各市、县级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压实目标责任,结合当地实际稳妥有序发展再生金属产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作用,加强政策宣贯力度,引导企业落实产业政策。

  (二)完善行业管理。加强对再生金属回收加工利用行业的环境监管,强化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源头管控和规范处理。依法打击非法拆解处理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铅酸蓄电池等行为。严厉打击再生金属回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依托“互联网+”,建立再生金属产业服务平台和信用评估系统,鼓励规范化再生金属利用企业发布环境保护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三)加大政策支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再生金属产业发展的支持。充分发挥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搭建对接平台和合作机制,加强省市县协同联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以设立子基金或者直接投资等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税收相关政策。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再生资源产品。

  (四)做好要素保障。鼓励各地出台支持再生金属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促进再生金属产业发展的用地、环保、能耗等政策。各地要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相关建设用地纳入相关规划,并将其作为城市配套的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加大对再生金属加工利用项目和产业基地的用地支持。保障废旧金属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通行区域、通行时段等予以支持。

  

  


原文链接:http://fgw.henan.gov.cn/2023/01-11/2671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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