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北京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解读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3-01-31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增强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政府投资作为一项重大政府职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既是实施宏观调控、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也是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扩大有效投资的有力抓手,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及补齐发展短板、优化供给结构、增强发展后劲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制定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对全面依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本次出台《管理办法》的背景情况

  2004年,本市印发政府投资管理暂行规定,陆续建立了分层决策、项目储备、委托评估等多项制度,形成了政府投资管理基本制度框架。近年来,结合国家要求及本市实际,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管理要求,为强化成本管控、提高政府投资使用效益,强化科学决策、高效审批,本市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市级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成本管控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北京市优化市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审批改革方案》等政策文件,同时各部门制定印发了系列配套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了本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机制。

  2019年,国务院公布《政府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对政府投资决策、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要求进行了明确,将政府投资管理纳入法治轨道。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家《条例》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北京市在充分衔接本市改革实践成果、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积极借鉴各省市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北京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考虑

  (一)严格对标国家《条例》要求,明确规定政府投资范围

  《管理办法》一方面突出政府投资主要投向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重大科技进步、国家安全等现阶段市场还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在坚持经济适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础上,着力发挥政府投资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突出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不断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撬动社会资金形成更多有效投资,着力推动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持续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

  (二)深化巩固本市改革经验成果,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机制

  《管理办法》系统归纳了本市改革实践成果,充分吸收了科学决策、成本管控、项目储备、审计监督等本市政府投资管理经验,立足政府投资关键环节和基本制度,明确资金管理方式、规范项目审批程序、强化成本严格管控,从谋划、储备、决策、实施、监管、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全生命周期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了政府投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体制机制。

  (三)优化项目审批、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升政府投资管理质量效益

  《管理办法》在严格落实《条例》、规范项目审批程序的基础上,对相关规划或任务中已经明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等,规定了简化报批的要求和程序,切实推动项目加快落地、形成更多实物投资。同时,《管理办法》创新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方式,综合应用信用监管、在线监测、各部门协同监管等手段,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有力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水平。

  三、 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七章,分别是总则、政府投资决策、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43条。

  (一)总则

  第一章总则部分主要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以及政府投资的资金投向、安排原则、约束条件、投资方式、职责划分等。

  其中,《管理办法》将“经济适用”列为政府投资管理原则,并要求政府投资应当“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了成本管控理念。同时,《管理办法》结合中央预算内项目管理规定及本市实际,对直接投资等四种投资方式的具体定义及要求进行了明确。

  (二)政府投资决策

  第二章政府投资决策部分主要明确了政府投资决策依据以及项目储备、审批决策、信息化管理等要求,规范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编制要求以及申请补助资金的相关申报要求。

  其中,《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衔接了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审批程序,细化了简化报批程序的相关要求,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各阶段审批内容进行了补充规范。

  (三)政府投资年度计划

  第三章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主要明确了项目计划管理要求、计划内容、资金安排条件、预算衔接、资金拨付等内容。

  其中,《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要求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条例》等规定,主动接受人大审查监督。同时,对政府投资资金安排条件进行了细化完善,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已经批准或投资概算已经核定。

  (四)政府投资项目实施

  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主要明确了项目开工条件以及批复执行、成本管控、合理明确工期、竣工验收等要求,规定了项目应当按规定开展后评价。

  其中,基于16号文、990号文等本市政府投资管理改革实践成果,进一步强调了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成本管控等相关要求。

  (五)监督管理

  第五章监督管理主要明确了项目监督各方责任以及项目信息共享、档案管理、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等要求。

  其中,《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及本市规定,体现了信用监管、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要求。

  (六)法律责任

  第六章法律责任主要明确了项目审批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项目单位等各单位法律责任及相关处罚措施。

  (七)附则

  第七章附则主要明确了各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可参照执行及《管理办法》施行日期。


原文链接:http://fgw.beijing.gov.cn/fgwzwgk/zcjd/202301/t20230110_2895756.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