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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实施部分中型、重型载货汽车便利通行措施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 作者:佚名时间:2023-01-31

  

  

   关于《市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实施

  部分中型、重型载货汽车便利通行措施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便利我市货车通行,从今年1月1日起,天津市中心城区(外环线及以内道路)已启用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及互联网平台渠道申领货车通行码。公安交管部门据此制作了“天津市12123APP申领货车通行码申领明白纸”(简称“通行码申领明白纸”),方便广大载货汽车所有人了解通行码申领规则,载货汽车所有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参照“通行码申领明白纸”对应说明申领相应通行码。

  

  

  

  轻型微型货车、中重型货车通行码的全面上线,进一步便利了货运车辆在不同时段的通行需求。其中,为保障服务城市运行的载货汽车日间通行,公安交管部门上线了“城市运维车辆通行码”“民生运输车辆通行码”“道路救援车辆通行码”“邮政运输车辆通行码”等4项通行码。经具备认定城市运行服务通行码需求资格的单位主体认定后,载货汽车驾驶人可申领通行码在日间时段(7时至22时)长期(最长一年)通行外环线以内道路。

  此外,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满足我市中心城区一般零散运输需求,公安交管部门新增并上线了“外环线以内道路零散运输轻微型货车通行码”,为我市轻微型货车日间时段(早7时至晚22时)在外环线以内道路通行,提供了新的互联网公开申请渠道。此通行码有效期为1至3天,轻微型货车所有人可根据实际运输需求,灵活申领,即用即申请。针对此类通行码,公安交管部门结合中心城区道路通行状况,在实行“快速核发、先到先得、公平公开”核发原则的基础上,动态调整通行码总量上限,有效通行码达到或超过总量上限时,将关闭申领渠道,待有效通行码数量下降至上限以内时,重新开放申领。

  在此提示广大载货汽车所有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及互联网平台渠道申领货车通行码,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车辆已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上备案(针对所有人为个人或部分企业车辆)。

  2.企业车辆已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成备案(针对企业名下的营运机动车)。

  3.车辆已安装电子标识(可针对所有载货类型汽车免费安装)。

  建议有申领通行码需求的载货汽车所有人提前按照上述条件完成车辆备案或电子标识安装。如需了解“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相关政策说明等信息,申请人可在“天津交管服务直通车”微信小程序,业务指南-秩序管理”中查阅。

  

  

   附件:

  


原文链接:http://ga.tj.gov.cn/xxfb/zcjd/jg2/202301/t20230113_6077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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