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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2023年全域禁放 警方元旦以来查获烟花520公斤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1-30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2023年,海淀区将继续严格执行全域禁放烟花爆竹,不再设立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近日,海淀警方迅速出击,抓获4名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人员,起获520公斤。

  

  2023年1月1日晚,有“海淀网友”向海淀公安分局举报,称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报线索后,分局治安支队立即会同曙光派出所打击办案队展开工作。民警很快找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并在现场发现了遗留的烟花爆竹纸箱,但违法人员已不见踪影。随后,民警立即对掌握的线索进行排查,很快便锁定了两名违法人员身份,并发现该二人就在附近居住。当晚23时许,民警在违法人员申某、贾某家中将二人抓获,共起获烟花爆竹10余箱、160余公斤。

  

  经审查,申某、贾某对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违法行为人供述,民警随即锁定了向其销售烟花爆竹的2名男子。1月2日上午,办案民警先后将销售烟花爆竹的宋某、翟某在其暂住地抓获归案,并在翟某家中清点出违规存放、销售的烟花爆竹共计60余箱、360余公斤。

  目前,犯罪嫌疑人翟某已被海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申某、贾某、宋某三人均已被海淀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烟花爆竹被依法扣押。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还容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春节期间,海淀警方将会同相关执法单位,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燃放行为人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理。

  海淀警方在此提示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做到不买卖、不燃放、不储存。如发现身边有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请积极向警方举报,消除身边安全隐患,共同维护海淀区良好秩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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