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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刷脸”严防“丢脸” 江苏检察建议给人脸信息穿上“防护衣”

来源:江苏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1-07

  

   刷脸支付、刷脸注册、刷脸开门……人脸识别运用势不可挡,很多超市、健身房、小区出入口都放着“刷脸”机器,有人认为“很方便”,也有人觉得“很危险”。

  

  

  人脸信息、指纹信息等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个人信息处理必须满足必要性和保密性两个条件。随着人工智能在消费领域的广泛发展,商家违规采集人脸、指纹信息的现象时有发生,一旦人们的“脸面”遭到滥用,后果不堪设想。

  除了刷脸,没有其他选择?

  “超市寄存柜只有刷脸才能使用,是否涉嫌违规?”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收到公益诉讼志愿者提供的线索,辖区某超市寄存柜要求刷脸后才能使用寄存服务,可能存在人脸信息泄露风险。检察机关通过实地走访取证,发现“人脸识别”不规范并非个例。

  某些超市门口放置了寄存柜,但传统的投币式、条码储物柜早已不知所踪,取而代之的是新式的人脸识别智能储物柜。而对于储物柜采集到的人脸信息存储在哪里、存储多长时间、如何保存等问题,消费者一无所知。在一些健身房,会员必须刷脸才能开启门禁,有时健身房将会员办卡时提供的照片强制录入系统作为刷脸进出凭证。

  人脸识别有必要吗,安全吗?对此,检察官联系了专业机构,对上述采集系统进行安全性评估,发现采集系统大多属于第三方托管模式,通过无线方式接入互联网络,没有专用加密信息传输通道,数据发送端和接收端没有设置强效防火墙,一旦遭受攻击,极有可能造成消费者信息泄露。更危险的是,部分健身房会员终止后,其人脸信息仍旧储存在第三方平台上,甚至被不法分子“打包”出售给他人,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检察建议,给人脸信息穿上“防护衣”

  2022年6月,新吴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技术部门联合公安机关、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辖区内启动了公共场所公民个人信息采集专项活动,共发现8处场所“人脸识别”不符合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8月,新吴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处理辖区多户商家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问题,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切实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部署开展了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商家违规采集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9月28日,检察官回访时看到,超市入口处放置了条形储物柜,健身房也另外提供了人工核验、刷会员卡等方式,供消费者自由选择。检察官还了解到,相关单位对人脸信息定期管理,及时删除了个人敏感信息,信息传输方式也由无线改为有线传输,通过物理形式隔绝信息泄露,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

  凝聚合力,守好个人信息“安全关”

  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中,群众的情况反映已经成为公益诉讼办案的重要线索来源。反映强烈的购房信息、学生家长信息泄露等问题,是个人信息保护的“重灾区”,也是新吴区检察院重点监督领域。

  该院依托公益诉讼云平台,汇集了具有专业技术背景、兼顾多种职业群体的志愿者,扮演着个人信息安全“监督员”“守门员”的角色,为破解个人信息保护案件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不同于以往个人信息保护的“事后追责”方式,新吴区检察院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从源头上斩断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该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开展行业整改、人员培训和预防教育,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近两年,新吴区检察院凝聚公益保护合力,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动消费场所构建必要采集、告知到同意、加密传输、定期销毁等个人信息保护的系统和制度。对于人脸识别的规范监督,从房地产销售等领域扩大到了其他消费领域,促使相关行业自律自治,守住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安全底线。

  “大数据大时代,不断敲响公民个人信息警钟。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检察机关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凝聚多方合力,形成个人信息闭环保护模式,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新吴区检察院检察长丁宏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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