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青浦警方在日常工作中
发现有人在社交聊天软件上
兜售烟花爆竹
根据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条例规定
私自销售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
随后青浦公安分局网安支队
会同徐泾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
迅速锁定了销售烟花爆竹的孙某
民警在徐泾镇诸路西路一民宅内
抓获违法人员孙某
并在现场查获大量烟花爆竹
现场有各类烟花爆竹15箱
违法人员孙某认为临近岁末年初
烟花爆竹肯定有市场
为了牟利其在明知
不能私自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的情况下
通过网上从外省购买了16箱烟花爆竹
并存放于诸路西路的暂住地
孙某在微信朋友圈加价对外兜售烟花爆竹
截止被抓已售卖1箱
获利约700元
现违法人员孙某因非法买卖危险物质
被青浦警方依法处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岁末年初,青浦警方也将不断强化打防管控态势,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市民群众可通过“110”报警电话等途经举报相关违法行为,共同构建平安有序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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